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4-024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5 月 9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提前通知全体监事。本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庞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
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因此,监事会同意
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
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
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
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
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