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
实到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
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
应存托凭证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符合《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次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号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菁、李峰、许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