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 程》 (以下 简称《 公司 章程》 )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楚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现就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武鑫先生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
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
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武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