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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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920        股票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年 4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公司监事、财务总监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庆锋召
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志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
同意聘任刘志勇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第四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刘志勇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财务
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2024-048)的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空气盒子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空气盒子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
控股子公司浙江空气盒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空气盒子”)的业务发展,根
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00万元,提
供与授信额度相同的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持股51.00671%的控股子公司,且空气盒子的其他
股东均会按照其各自持股比例为本次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
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经分析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其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均正
常,无较大偿债风险,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融资需求,降低其资金成本,符
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对空气盒子的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事项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作出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议》。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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