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
核制度
证券代码:603992
二〇二四年五月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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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升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
平,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并结合考核评估公司考核对象的履职业绩,合理确定其薪酬水平,建立责、权、
利相适应的薪酬考核激励机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经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考核周期
薪酬考核周期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三、薪酬考核原则
保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持续健康发展。
四、薪酬管理机构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批准本制度并决定各年度董事、监事的具体薪酬事项;公
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各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事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负责制订或修订本制度,负责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及分
配额度,负责组织实施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工作,并对本制度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各年度薪酬考核工作。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五、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不参与经营业绩考核,不享受
公司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
六、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的薪酬
公司不设董事、监事津贴,公司董事、监事以其实际从事的主要工作岗位确定薪
酬。
七、薪酬构成及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含基本工资、各类津贴和绩效奖金及年终奖奖金。月度
绩效奖、年终奖是否发放、具体发放金额需根据公司当月、当年的经营业绩以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个人业绩考核情况而定。
八、相关事项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
给予实报实销。
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九、生效与权威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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