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信精密: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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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12        证券简称:智信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股利 40,000,05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
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333,4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7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
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承诺中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丽荣路 1 号昌毅工业厂区 2 号一层
  咨询联系人:盘毅荣
  咨询电话及传真电话: 0755-2720037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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