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144,644,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3,393,202.10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分配方案披露后
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644,007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12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52号G栋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郑一丹
咨询电话:0755-23501350-8301
邮 箱:zqb@longtech.cc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