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2 日下午 3:0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
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
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董事汪帆先生、马佳圳先
生、洪素丽女士、甘逸先生、周霞女士、蔡少河先生、王双喜先生以
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审议并表
决,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基于
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就取消续聘及相关事宜与其进行
了事先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取消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
案》
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经公
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基于审慎原则,经研
究,决定取消原定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6 项提案《关于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除上述取消部分提案事项外,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提案、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公司《关于取消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