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6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董事长张远先生在
会议上就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其中董事李烜、张一弛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张远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基于审慎原则,经审议,决定取消原定提交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6 项提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除上述取消部分
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提案、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召
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取消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