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园股份: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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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60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发展规划、维护现有股东利益等因
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
请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三)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四)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豫园旅游
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
(再融资)
    〔2023〕381 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
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
进行审核。
  (五)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
(再融资)
    〔2023〕420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六)2023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七)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
复,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及相
关公告文件。
  (八)根据上交所审核意见,结合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
中介机构对《问询函》回复内容及募集说明书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
订,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
稿)》等相关公告文件。
  (九)根据上交所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回复内容
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
露了《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
  (十)根据上交所审核意见,结合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会同相
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回复内容及募集说明书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与
修订,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
  (十一)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
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
的议案》。
  (十二)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关于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二、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公司自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一直与中介机构积极
推进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发展规划、维护现有股东利
益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
影响
  公司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在综合
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申请撤回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尚需
上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系综
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发展规划、维护现有股东利益等因素,并经相关
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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