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 2024048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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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4048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
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大族
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回购专户中 12,310,392 股
不参与此次权益分派。、
即 0.1976600 元/股=207,976,521.6 元÷1,052,193,000 股。综上,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6600 元/股。
   大族激光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方案,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拟派发的
现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过议案一致。
(剔除回购专户中的 12,310,392 股)为 1,039,882,608 股。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2,310,392.00
股后的 1,039,882,60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6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回购
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公司本次按总股本折算后的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即 0.1976600 元/股
=207,976,521.6 元÷1,052,193,000 股。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25 元/股-0.1976600 元/股≈24.80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
效。
即 0.1976600 元/股=207,976,521.6 元÷1,052,193,000 股。综上,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6600 元/股。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988 号大族科技中心
    咨询联系人:胡志毅
咨询电话:0755-86161340
传真电话:0755-86161327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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