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 亿阳信通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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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 *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3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4.1 条等
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 6 个月内清收 53,386.82 万元被占用
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对公
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 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的资金。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关于对亿阳
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4〕
   一、《责令改正措施》的内容: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信通)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根据亿阳信通
集团占用亿阳信通资金余额 53,386.92 万元,占亿阳信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126.01%。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下同)第二条、第
三条、第五条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亿阳
信通、亿阳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亿阳信通在 6 个月内清收被占
用的 53,386.92 万元,清空资金占用余额。亿阳信通应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占用
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亿阳集团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
措偿还占用亿阳信通的资金。你们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
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
还,并在整改完成后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实现真整改、全面整改(包括前期归
还资金)。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收到《责令改正措施》后,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公司将严格按照黑龙
江证监局的要求,深刻反思并汲取教训,在规定期限内向黑龙江证监局提交整改
报告。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
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重大风险提示
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 6 个月内清收 53,386.82 万元被占
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
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
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
司的退市风险。
金。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因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尚未最终解
决、主要银行账号仍被冻结、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9,524.67 万元,且净利润为负。鉴于公
司因 2023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
果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仍然不到 3 亿元,且净利润为负,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9.3.2 第一款“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因控股股东股权回购承
诺尚未全部履行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全部收回,并且无法判断资金
占用的可收回性,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
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前述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情形在
上市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万怡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2.63%,占公司总股本的 35.35%;被冻结或轮候
冻结持有公司股份 207,573,483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6.19%,占公司总
股本的 32.89%。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责令改正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
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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