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由 192 人调整为 177 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246.45 万股调整为 232.05 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0.89 元/股调整为 10.09 元/股?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
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
投票权。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4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
购资格,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6 名激励对象作为内幕信息知
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
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192 人调整为 177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246.45 万股调整为 232.05 万股。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
份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
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如下
调整: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P=P0-V=10.89 元/股-0.8 元/股=10.09 元
/股。(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
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三、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认真审议并对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提出建议,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
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
(二)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
(四)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随着本次授予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