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第 112 次)
会议资料
中国 北京
二O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总第 112 次)会议议程与议案表决办法
一、会议召集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三、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四、会议表决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会议审议事项:
六、表决办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
(1)表决前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2)表决时由律师、两名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3)计票时以每一股为一票计算;
(4)股东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只能发表以下三类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
权。表决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表决票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并将其所持股权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
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
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
平台网站说明。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注意事项等详见《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临 2024-036)。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表决通过。
票和现场投票的合并统计数据。
议程之一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以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部分条款修订情况,公司对《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程之二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
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治理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
目前经营规模、实际状况,并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特确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按季发放,未能出席董事会
且未授权其他独立董事代行表决权的,每次扣津贴1,000元。
上述津贴标准自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程之三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
营效率,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津贴,具体方案如下:
(1)股东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是指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
取监事津贴。
(2)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是指由公司基联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
监事,为公司的员工,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按照其在公司
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3)外部监事:外部监事是指不在公司及公司股东单位任职的监事,外部
监事的津贴标准为 10 万元人民币/人/每年(税前),津贴的发放自其选举为公司
监事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津贴按季发放,未能出席监事会且未
授权其他监事代行表决权的,每次扣津贴 1000 元。
上述津贴标准自审议本事项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29日公司监事会十一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程之四
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期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股东推荐,提
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提名孔令洋先生、高一轩先生、刘建红先生、邱中伟先生、
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
附件)。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
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认为上述被提名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况。全体委员认为前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
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程之五
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期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股东推荐,提
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提名程小可先生、段宏伟先生、唐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产生,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认为上述被提名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情况。全体委员认为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程之六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期开展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
监事 1 名。经公司股东提名黄林祥先生、刘敬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并
将与公司基联工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29日公司监事会十一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候选人简历
孔令洋,男,1980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期规划部项目经理、前期规划部高级项目经理、建设管理部高级专家;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11 月,历任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规划设计部副经理、经理;
高一轩(曾用名“高轩”),男,198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美国规划协会驻华副总代表;200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中国银泰投资
有限公司前期部项目经理;2008 年 5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本公司投资部高
级经理、总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本公司执行总裁,2015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
总裁。
刘建红,男,1973 年出生,学士学位,经济师,中共党员。2010 年 3 月至
头沟投资管理分公司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
资有限公司土地开发事业部总经理;2023 年 2 月至今,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土地开发事业部总经理;2018 年 11 月至今,兼任公司董
事。
邱中伟,男,1968 年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2005 年至 2015
年,任弘毅投资董事总经理、合伙人;2015 年 4 月至今,任太盟亚洲资本总裁
及合伙人,兼任太盟中国董事长;2017 年 4 月至今,任盈德气体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2017 年 12 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洪成刚,男,1976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2007 年 7
月至 2017 年 5 月,历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高级主
管、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成本中心副主任;2019 年至今,任北京市基础
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成本中心主任。2024 年 1 月至今,兼任
公司董事。
李洋,女,1981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6 年 7 月至 2010
年 8 月,历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2010 年 8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2016 年 2 月至 2018 年 8 月,历任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中层助理级专家、总经理助理;2018
年 8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
经理;2022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程小可,男,1975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
师。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2006 年 7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2009 年 9 月至今,任北
京交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师。2022 年 5 月至今,兼任国网英大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段宏伟,男,196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0 年 12 月至
年 9 月,任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6 月至
唐明,男,197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北京审判》编辑;2001 年 7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科长、助理审判员、四级法官;2005 年
法官、
《北京审判》副主编; 2009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
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高级法官、法庭内外杂志社副社长;2014 年 1 月
至 2016 年 6 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副主任、法庭内外杂志社负责人、
审判员、高级法官;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顾
问;2017 年 10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第一党支部书记、
常委会委员、权益合伙人、律师、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能源与自然资源法律中心主任;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北
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常委会委员、权益合伙人、律师、政府法律事
务部主任、能源与自然资源法律中心主任。
黄林祥,男,1967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2010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5 月至 2017 年 2 月,
任北京北控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任北京市基础
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审计事务部总经理。2022 年 11 月至今,兼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敬东,男,1968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1 年至 2006
年,任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WTO 法律事务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经贸系系主任;
研究生院教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2015 年至今,任中国法学会 WT0 法
研究会副会长。2018 年 5 月至今,兼任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