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4-037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
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截 至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股 权 登 记 日 2024 年 5 月 7 日 ,公 司股 本 总 额 为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从总股本中剔除,即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量为 988,243,607 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7 名,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共计 272,943,9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7.6191%。其中通过现
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5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52,882,7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351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 169,539,5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7.1556%。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名,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 103,404,4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0.4635%。
(4)列席情况
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律师列席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上投票的表决方式
对如下议案进行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9,234,7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411%;反对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173,6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861%;反对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9,234,7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411%;反对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173,6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861%;反对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9,203,5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296%;反对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142,4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71%;反对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9,203,5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296%;反对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142,4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71%;反对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204,7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64%;反对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43,6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8203%;反对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9,203,5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296%;反对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142,4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71%;反对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7.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9,203,5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296%;反对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142,4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71%;反对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8.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083,2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290%;反对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67,5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945%;反对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99%。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 1,045,404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9.00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320,6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061%;反对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259,5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575%;反对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805,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36%;反对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43,9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736%;反对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9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1.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764,9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689%;反对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03,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977%;反对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9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733,7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575%;反对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672,6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387%;反对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9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3.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733,7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575%;反对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672,6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387%;反对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9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733,7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575%;反对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672,6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387%;反对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5.00 《关于延长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871,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121%;反对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0960%;反对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4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 40,890,173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6.00 《关于豁免股东增持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295,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439%;反对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691,6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7289%;反对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99%。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 93,032,74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