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 中远海能二〇二四年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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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4-021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
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四名监事
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内部调动,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激励对象人数及
人员名单未作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总数由 22,465,500 份相应调减为 22,309,600
份。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
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不
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309,600 份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为人民币 13 元/股。
   表决情况: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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