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 利润分
配 方 案 已 获 2024年 5月 8日 召 开 的 2023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现 将 利 润
分 配 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 东大会 审议 通过 利润 分配方 案情 况
《 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 :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日的公司总股本 327,551,705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
利 26,204,136.4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 本公积转增
股 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股
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时 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 益分派 方案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7,551,705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
过 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 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 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 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 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 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送红股 0股 ,不以资本
公 积 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 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60000元;持股 1个月以
上 至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
需 补 缴税款。】
本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 327,551,705股,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三 、股 权登 记日与 除权 除息 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5月 20日。
四 、权 益分 派对象
本 次 分 派 对 象 为 : 截 止 2024年 5月 17日 下 午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收 市 后 ,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 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 益分 派方法
将 于 2024年 5月 20日通 过 股 东 托 管 证 券 公司 ( 或 其 他 托 管 机 构) 直 接 划
入 其 资金账户。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10日至登记日:2024
年5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栋 14 楼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