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华科技: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股 0 股,每 10 股转增 0 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4,657,313.0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 1,842,402,912.63 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如在
本方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9,314,62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仓兴街 1099 号
   咨询联系人:戴晓华
   咨询电话:0571-89935881
   传真电话:0571-89935899
   七、备查文件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炬华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