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参与设立产业
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产业基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发展
布局及获取更多投资机会和资源,提升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基
于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交易中,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关
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未发现本次交易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