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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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7日上午10:00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十一楼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吴承根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投票表决
  八、会场休息(统计现场、网络投票结果)
  九、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
他人士入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
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
排,公司不能保证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
会上发言。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上,由大会会务组进行汇
总。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
问。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
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
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
“反对”或“弃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辩
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采
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
  七、本次会议由现场推举的计票、监票人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
票与监票工作。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序号            文件              页码
     关于参与竞拍同方创投、嘉融投资所持国都证券股
     份的议案
浙商证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参与竞拍同方创投、嘉融投资
             所持国都证券股份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简称“重庆信托”)等 5 名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
证 券 ” )股 东分别 签 署 了《 股份转 让 协 议》 ,拟受 让 国 都证 券
年 5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
拍国华能源所持国都证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国华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能源”)所持国都证券 7.6933%股份的竞
拍。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的产权转让信息,同方创新投资
(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创投”)、嘉融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嘉融投资”)公开挂牌转让其分别持有的国都证券
股份(对应国都证券 1.4642%股份),公司拟参与竞拍同方创投、嘉
融投资所持国都证券相关公开挂牌交易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都证券股份挂牌转让背景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734161639R
     法定代表人   翁振杰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注册地址
             层
     注册资本    583,000.0009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    2001 年 12 月 28 日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
             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
             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
     经营范围    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国都证券的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
注:以上持股信息来源于国都证券《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目前,重庆国际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都证券 275,0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7170%。
      (二)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3,387,865.32          3,490,417.66
  净资产          1,086,499.63          1,037,004.05
 营业收入           138,109.62             93,824.17
  净利润           71,443.43              33,352.83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前期受让国都证券股份情况
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国都证券部分股份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受让重庆信托、天津重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嘉鸿盛鑫商贸
有限公司、深圳市远为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中峻投资有限公司等 5 名
转让方合计持有的国都证券 19.1454%股份。同日,公司与重庆信托等
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国华能源所持国都证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参与
国华能源所持国都证券 448,516,574 股股份(对应国都证券 7.6933%
股份)的竞拍。
  (四)本次交易相关方股份挂牌情况
  (1)转让简况
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2)本次竞拍要求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 17:00 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交易保证金 10,000 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
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
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自相关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意向受让方
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
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北
京产权交易所在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 1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本次交易标的国都证券 346,986,620 股股份
(占总股本 5.9517%)时,应一并受让嘉融投资在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转让的国都证券 85,362,777 股股份(占总股本 1.4642%)。
  (1)转让简况
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2)本次竞拍要求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 17:00 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交易保证金 2,000 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
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
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自相关事项经证监会核准之
日起生效。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将
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京产权交
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北京产权交易所在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手续完成
后 1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本次交易标的国都证券 85,362,777 股股份
(占总股本 1.4642%)时,应一并受让同方创投在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转让的国都证券 346,986,620 股股份(占总股本 5.9517%)。
  二、提请审议事项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国都证券合计 19.1454%股份。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作出决议,拟参与国
华能源所持国都证券 7.6933%股份的竞拍。本次交易拟竞拍同方创投
及嘉融投资所持国都证券合计 7.4159%股份。如上述交易顺利完成,
公司将合计取得国都证券 34.2546%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
事项:
  (一)参与竞拍同方创投所挂牌交易的国都证券股份
   同意公司参与同方创投所持国都证券 346,986,620 股股份(对
应国都证券 5.9517%股份)的竞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决策及办理本次竞拍相关的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竞拍策略、决定竞拍报价、办理相关手续等。
  (二)参与竞拍嘉融投资所挂牌交易的国都证券股份
   同意公司参与嘉融投资所持国都证券 85,362,777 股股份(对应
国都证券 1.4642%股份)的竞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决策及办理本次竞拍相关的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竞拍策略、决定竞拍报价、办理相关手续等。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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