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
景丰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纷美包
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或者通
过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形式,以现金收购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有的股份除外)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就本次交易的首次公告日(2024 年 5 月 10 日)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创业板综指及同行业板块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第 1 个交易日(2024 年 5 月 9 日)收盘价
格为 9.34 元/股,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4 年 4 月 8 日)前复权收
盘价为 8.46 元/股,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24 年 4 月 8 日至 2024
年 5 月 9 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10.40%。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创业板综指(399102.SZ)累计涨
幅为 4.71%。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修订)》,上市公司归属于“造纸和纸
制品业”,属于纸包装行业指数(851425.SL),指数同期累计涨幅为 0.72%。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
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
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