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正时尚: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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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了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 2024 年第一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
慎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系由于 3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而进行的调整,均符合《公司 2024 年第一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调整公司 2024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
授予数量。
  二、关于向公司 2024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
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任一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不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
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
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权日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关
人员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确定 2024 年 5 月 9 日
为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34 名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600.00 万份,行权价
格为 5.68 元股。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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