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8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全
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深圳市
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
制。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
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