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2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 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5 月 8 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9 日 10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康洁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
贷款,本次信托贷款期间信托贷款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 31,400 万元,贷款可分
期发放,各期贷款期限均不超过 1 年。同意该信托贷款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
其配偶冯康洁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第三方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
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最终信托贷款额度、担保方式以贷款方实际审批为准;
同意公司签署编号为 bitc2024(lr)-1666 号的《信托贷款合同》,编号为 bitc2024(or)-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400 万元的信托贷款。为满足公
司经营资金需求,现同意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其信托贷款余
额 1,609.75 万元进行贷款展期,展期期限为半年,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止。最
终信托贷款展期额度、期限、担保方式及其他相关事项以贷款方实际审批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
度》的规定,公司本次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
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