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博股份”)于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的有
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8%,最高成交价
为5.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30,5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
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