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万通投资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329,259,789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6.5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295,925,769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89.88%,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9%。
? 万通控股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876,148,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0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
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839,510,539 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 95.82%,占公司
总股本的 42.24%。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押及质押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收到万通控股发来的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本公司
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解质押和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万通控股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将其所持有的 6,000,000 股股份质押给北京
伊人钻贸易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清偿债务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其分别
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4 月 11 日对上述质押股份中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解
质押,解质押股数合计 3,6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披
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万通控股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对上述质押股份中的 1,000,000 股股份进行了
解质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质押给北京伊人钻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份剩余
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押股份(股) 1,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3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
解质时间 2024 年 5 月 8 日
持股数量(股) 329,259,789
持股比例 16.5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294,925,76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9.5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84%
注:上表中剩余被质押股份情况不含 5 月 8 日新增质押股份 1,000,000 股。
万通控股本次解质押股份已用于后续质押。
质押 质押
是否为 本次质押 是否 是否 占其 占公 质押融
股东 质押起始 质押到
控股股 股数 为限 补充 质权人 所持 司总 资资金
名称 日 期日
东 (股) 售股 质押 股份 股本 用途
比例 比例
清偿债 北京金
控股股 务并办 宸通投
万通 2024 年 5 补充流
东一致 1,000,000 否 否 理解除 资管理 0.30% 0.05%
控股 月8日 动资金
行动人 质押登 有限公
记之日 司
合计 / 1,000,000 / / / / / 0.30% 0.05% /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 未质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押股 押股
股东 持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份
持股数量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份中 份中
名称 比例 份中冻结 中冻结股份
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 限售
股份数量 数量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嘉华
控股
万通
控股
合计 876,148,930 44.09% 838,510,539 839,510,539 95.82% 42.24% 0 64,000,000 0 36,587,982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到期的质押股份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对应融资余额
股东名称 质押到期时间
数量(股) 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元)
万通控股 2024 年 6 月 30 日 127,000,000 38.57% 6.39% 240,000,000
万通控股 2024 年 8 月 19 日 5,200,000 1.58% 0.26% 11,400,000
万通控股 2024 年 8 月 31 日 2,600,000 0.79% 0.13% 4,000,000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不
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
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
主要包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收益、投资收益、股票红利及其他收益等,质押风险
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
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 9 号 A 座 5279 室
法定代表人 刘永彬
成立时间 1996 年 5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19257.49 万人民币
物业管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信息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
理;资产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
示活动;技术推广;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文化用品、建筑材料、
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体育运动项目经营。(“1、未
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
经营范围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
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56,995.57 861,916.50
负债总额 712,679.73 714,525.04
银行贷款总额 163,903.94 163,853.94
流动负债总额 462,574.15 465,139.46
资产净额 144,315.84 147,391.46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68.50 3,075.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8.98 1,663.30
注:上表数据为非合并口径。
(3)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指标:
重大 债务逾期或
资产负 流动 速动 现金/流动 可利用的融资
或有 违约记录及 对外担保
债率 比率 比率 负债比率 渠道及授信额度
负债 其对应金额
金融机构授信)
(4)控股股东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
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控股股东没有
发行过债券。
(5)控股股东应结合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分
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控股股东经营状况良好,长期与国内多家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可利
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较多,有充足的偿债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
未发生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票质押业务的质押风险在可
控范围之内,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
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
还款等措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