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 大集 公告编号:2024-059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及其二十四家
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裁定受
理重整,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海南高院裁定确认《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根据《重
整计划》中“先重整,后引战”的相关安排,预留了 531,776.87 万股重整转增股票
(以下简称“转增股票”)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及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现金流。
二、引进投资人的进展情况
㈠引进产业投资人的进展
贸”)、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农信”)、中合联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联”)签订了《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
(以下简称“产业投资人投资协议”),供销商贸、中合农信、中合联作为产业投资
人以现金 13 亿元合计购买 26 亿股转增股票,并牵头组织引进财务投资人,详见公司
(公告编号:2024-002)、
《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引入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
投资人认购 26 亿股转增股票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合农信,
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详见 2024 年 4 月 8 日《关于产业投资人
认购股份完成过户、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暨引进投资人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5)。
㈡引进财务投资人的进展
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聚信大集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深圳北置来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北置大集壹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易方新能源科技(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供销大集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批财务投资人投资协议》,上述第一批财务投资人合计以现金
资人的全部认购款 19.8 亿元。详见 2024 年 3 月 1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决议公告》《关于与第一批财务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第一批财务投资人认购 18 亿股转增股票的过户手续
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办理完毕。具体过户登记情况如下:
过户登记前 过户登记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深圳北置来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0 0.00% 300,000,000 1.57%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0 0.00% 300,000,000 1.57%
泰安北置大集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0 0.00% 300,000,000 1.57%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0 0.00% 200,000,000 1.04%
天津聚信大集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信托·大集
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深基价值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深基价值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深基价值叁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深基价值肆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根据产业投资人投资协议,视供销大集经营所需及届时市场行情,产业投资人牵
头组织第二批财务投资人,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购买剩余转增股票,公司将按照
协议约定推进第二批财务投资人引进事宜。
三、其他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第
四十六条的规定,重整投资人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后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在
取得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上市公
司股份,其他重整投资人在取得股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