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9 日上午在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东 68 号
公司办公楼 603 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2 日以微信和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陈竞宏先
生主持,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
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小额快速”审核条件
的议案>的议案》
;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小额快速”审核条件的议案》,认为本
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小额快速”审核条件(议案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0
日相关公告)
。
本次交易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
简称“中兴华”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具体
参见“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9 号”、
“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3〕153 号”)
(上述处罚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无关),现经确认,中兴华受到前述行政处罚致使本次交易不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以下简称“审
核规则”
)规定的“小额快速”审核条件,为此,公司决定撤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小额快速”
审核条件的议案》,并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