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8 证券简称:清研环境 公告编号:2024-050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681,10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实际
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106,328,900 股×1 元/10 股
=10,632,890.00 元;
总股本保持不变。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
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632,890.00 元/108,010,000 股=0.0984435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84435 元/股。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案的议案》:以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 108,010,000 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
份 1,681,100 股后的 106,328,900 股为基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
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税),
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632,89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
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
配总额进行调整。
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六、调整相关参数
配权利。因此,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
=106,328,900 股×1 元/10 股=10,632,890.00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
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
=10,632,890.00 元/108,010,000 股=0.0984435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
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84435 元/股。
中承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
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本企
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
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 019 号清华大学
研究院 5 层 C527
咨询联系人:石广胤
咨询电话:0755-86563163
传真电话:0755-86535004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