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4-028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召开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
(2) 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合的方式召开。
(1) 截至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
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
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 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
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楚华北路2199号,奉其奉印刷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票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一)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
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上述议案7、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第10-12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
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3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
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
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
登记。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
登记。
(3) 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文件采取电
子邮件、书面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股东请仔细阅读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或授权委托书(附
件三)。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及参会股
东登记表(附件二)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发送至
公司指定邮箱 hr@sh-led.com,邮件主题请写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参会登记”。
采用书面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书面信函须于2024年5月13日(星
期一)下午17:00前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
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邮
寄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楚华北路 2199 号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中心,电话:021-37586500-8818,邮政编码: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资料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传真至公
司(传真登记以公司收到传真时间为准),传真:021-37586766。
异地股东采用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请在发
送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后与公司电话确认。
午14:30-17:00。
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1)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
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必须出示原件;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 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楚华北路2199号,奉其奉印刷科
技(上海)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1417
联系人: 尹雪峰
电话号码:021-37586500-8818
传真号码:021-37586766
邮箱:hr@sh-led.com
六、备查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利投票”。
(1)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4 人)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3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码(深A) 股东持股数量(股)
股东联系电话 股东电子邮箱
股东
信息
股东地址/邮编
参会人姓名 参会人身份证号码
参会人联系手机 参会人电子邮箱
参会人联系地址
/邮编
参会
参会人在下方符合情形的方框内打勾(√),并注意完整、准确提供“三、会议登记等事
人信
项”中所要求之文件。
息
□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会
□代理人接受委托参会
说明:
方式另行通知现场会议签到地点及参会注意事项;
或信函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作为受托人参会;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龙利得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
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
决权的形式和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
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事项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编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案》
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议案》
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议案》
案》
案》
案》
事的议案》
监事的议案》
监事的议案》
说明:(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表决项涂改无效,
就一项议案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项内划“√”亦视为无效表决;(2)累积投票提案应在表
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如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股东股票账户:
持股数股委托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