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超华
股票代码:002288
信息披露义务人:梁俊丰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 B 座 131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梁健锋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 B 座 131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梁宏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 B 座 131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梁伟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 B 座 1312 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超华科技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超华科技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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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超华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指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梁俊丰、梁健锋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指 梁宏、梁伟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梁俊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40301196311******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 B 座 1312
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姓名:梁健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40301196509******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 B 座 1312
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梁宏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40301199101******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 B 座 1312
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姓名:梁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40301199102******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 B 座 1312
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以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梁健锋先生与梁俊丰先
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健锋先生与梁宏先生为父子关系,
为一致行动人,梁俊丰先生与梁伟先生为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梁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梁宏先生及梁伟
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
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
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信息披露人除持有超华科技股份外,
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
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债务逾期而被动减持超华科技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可能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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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编号:2024-002 号)。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被动减持计划尚在实施
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所持
有的超华科技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本公司股份 145,634,5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3%。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本公司股份 89,918,1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6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华科技股份 1,528,000 股;
华科技股份 3,130,300 股;
华科技股份 4,658,1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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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科技股份 46,400,000 股;
通过以上交易,梁俊丰先生累计减持超华科技股份 9,316,4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梁健锋先生累计减持超华科技股份
动报告书之日至本报告披露日,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拥有公司股份累计减少的比例达到 5.98%。
(1)本次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违
梁俊丰 2024 年 4 月 25 日 2.253 1,528,000 0.16
约处置)
集中竞价(违
梁俊丰 2024 年 4 月 26 日 2.265 3,130,300 0.34
约处置)
集中竞价(违
梁俊丰 2024 年 4 月 29 日 2.383 4,658,100 0.5
约处置)
梁健锋 司法划转 2024 年 4 月 29 日 - 46,400,000 4.98
合 计 67,419,756 5.98
注:上表合计数计算比例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梁健锋 120,239,684 12.91% 73,839,684 7.93%
梁俊丰 23,394,900 2.51% 14,078,500 1.51%
梁宏 1,000,000 0.11 1,000,000 0.11%
梁伟 1,000,000 0.11 1,000,000 0.11%
合计 145,634,584 15.63% 89,918,184 9.65%
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次权益变动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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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未有本报告书
披露交易之外的买卖超华科技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梁俊丰先生持有超华科技股份 14,078,500 股
(其中质押股份数为 683,600 股,冻结股份数为 14,078,500 股),持
股比例为 1.51%;梁健锋先生持有超华科技股份 73,839,684 股(其中
质押股份数为 45,963,035 股,冻结股份数为 73,839,684 股),持股比
例为 7.93%;其一致行动人梁宏、梁伟分别现持有超华科技股份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9,918,1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生,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除上述质押、冻结情况外,梁俊丰
先生、梁健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超华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梁俊丰
__________________
梁健锋
__________________
梁 宏
__________________
梁 伟
签署日期:2024 年 5 月 8 日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基本情况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股票简称 *ST 超华 股票代码 00228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梁俊丰、梁健锋 深圳市福田区
住址
有 √ 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的一致
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行动人:梁宏先生、梁伟先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梁俊丰先生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23,394,900 股 持股比例:2.51%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梁健锋先生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120,239,684 股 持股比例: 12.91% ;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合计持股数量:145,634,584
比例 股 ;合计持股比例: 15.63%
持股变动数量: 55,716,400 股,变动比例:5.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梁俊丰先生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14,078,500 股,变动后持股比例:1.51%;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梁健锋先生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73,839,684 股,变动后持股比例:7.93%;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数量:89,918,184
股,合计持股比例:9.6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是 □ 否 □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增减持公司股票存在不确定性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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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是 □ 否 √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无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梁俊丰
__________________
梁健锋
__________________
梁 宏
__________________
梁 伟
签署日期:2024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