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知日新: 容知日新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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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33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容知日新”)于
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通知。鉴于双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前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以及《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即将到期,
为完善公司治理,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对公司实质且有效的
控制,双方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背景情况
  聂卫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11%,其控制的上海科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曾用名:安徽科容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聂卫华先生
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61.47%的出资份额,贾维银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
持有5.00%的出资份额)持有公司股份11.57%;贾维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董事长,贾维银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上述双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和
《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基于共同理念,
经充分沟通协商,聂卫华先生、贾维银先生于2024年5月7日续签了《一致行动
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相关事项表决时,双方均保持了一致。
议》建立的一致行动关系,期限延长至容知日新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60个月,
即至2026年7月26日;《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有
效期延长至2026年7月26日。
本补充协议(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
与《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有冲突的,以《一致行动人协议
之补充协议(二)》约定为准。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
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聂卫华先生和贾维银先生。本次续签
《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有利于实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
有利于公司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公司日
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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