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
二、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 68 号一楼 101 会议室
三、主 持 人:徐旭东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议程及安排:
(一)股东及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介绍到会人员、会议注意事项及推举计票人、
监票人;
(三)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四)现场投票表决及股东发言;
(五)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六)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中场休会待网络投票统计结
果;
(七)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现场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参加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
利,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
秩序。
三、股东(代表)在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有发言意向的股东(代表)
报到时向工作人员登记,由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股东(代表)发
言,并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每位股东(代表)的发言请不
要超过五分钟,发言内容应当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四、本次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
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10 项议案,议案 4、议案 6-8、议案 10 需要对中
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六、会议议案详见本会议资料,议案附件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
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的公告等。
七、议案表决后,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
行摄像、录音、拍照。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
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议案一: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3 年度的公司
业绩进行了回顾和分析,对董事会的日常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对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案三: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714,103,883.00 元 。 母 公 司 2023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度 实 现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656,021,472.80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85,595,370.14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至 2023 年末,公司总股本 933,214,93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0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原
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
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六:
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
确认 2023 年度公司董事年度税前薪酬如下:
姓名 职务 薪酬(万元)
徐旭东 董事长、总经理 270.96
陈兴方 董事、副总经理 88.60
徐曦东 董事、副总经理 74.60
王民权 独立董事 6.00
王伟良 独立董事 6.00
李圭峰 独立董事 6.00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七:
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认2023年度公司监事税前薪酬如下:
姓名 职务 薪酬(万元)
丁忠豪 监事会主席 26.16
顾百达 监事 34.36
丁海平 监事 25.05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案八: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保持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聘请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体信息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
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03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 人
最近一年(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 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 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 万元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 家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3,684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 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
承担民事责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
施 4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6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徐德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宁
供审计服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束哲民
审计报告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过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徐德盛、拟签字会计师潘宁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束哲民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其中,2023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0万元。
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
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九:
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银行、宁
波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进出口银行)申请每家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二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玖拾亿
元。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
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
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
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包
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不限。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
理贷款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等
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十: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
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