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9,264,8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1,008,218 股
的 69.742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118,751,5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420%。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
计为 513,2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2%。
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
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264,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19,264,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19,264,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19,264,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19,264,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5,0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6%;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 119,264,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5,0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19,264,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5,1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264,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4,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9%;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19,264,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19,260,582,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4%。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19,260,583,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4%。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19,260,583,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4%。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19,260,583,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4%。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19,260,582,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510,885,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55%。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19,260,582,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510,885,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55%。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19,260,582,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510,885,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55%。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19,260,582,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4%。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19,260,582,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4%。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苏涛、宋颖怡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