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 23 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债券持有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
变动达 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投资”)及其一致
行动人唐志华先生、唐美华女士的通知,2024 年 3 月 27 日至 2024 年 5 月 8 日
期间,新泉投资、唐志华先生、唐美华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转让“新 23 转债”2,009,220 张,占发行总量的 17.32%。具体情况
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配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01 号),公
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1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2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11.6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
称“新 23 转债”,债券代码“113675”。
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华先生、唐美华女士共计配售
“新 23 转债”4,527,120 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39.03%。
二、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新 23 转债”1,160,000 张,占发行总量的 10%。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 10%的公告》(公告编号:
唐美华女士的通知, 2024 年 3 月 27 日至 2024 年 5 月 8 日期间,新泉投资、唐
志华先生、唐美华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
“新 23 转债”2,009,220 张,占发行总量的 17.32%。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张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 占发行总 变动数量 占发行总 持有数量 占发行总
(张) 量比例 (张) 量比例 (张) 量比例
江苏新泉志和
投资有限公司
唐志华 1,285,380 11.08% 385,500 3.32% 899,880 7.76%
唐美华 215,480 1.86% 215,480 1.86% 0 0.00%
合计 3,367,120 29.03% 2,009,220 17.32% 1,357,900 11.71%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