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艾隆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昊、戴文俊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329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 号)同意注册,苏州艾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隆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3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人民币 16.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443.3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437.65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1 年 3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
计划。 的工作计划。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项 目 工作内容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 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
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于修改 况。
后五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
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交易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表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予以披露。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对上市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其中,保荐机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构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对
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各项承诺。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市公司《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的行为规范等。 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 市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
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
项 目 工作内容
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等。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详见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况”。
重大遗漏。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
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的情况”。
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
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的情况”。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
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
施予以纠正。 情况。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券交易所报告。 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
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 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
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 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
项 目 工作内容
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
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
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
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
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该等事项。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
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
告的其他情形。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保荐机构于
量。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定期现场检查每年 2024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对上市
不应少于一次,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 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
至少应有一人参加现场检查。 代表人有 2 人参加了现场检查。
项 目 工作内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
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
利益;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
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
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机构应当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
该等事项。
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促上市公司按照本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
该等事项。
露等义务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
该等事项。
现场核查报告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
该等事项。
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
项 目 工作内容
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
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
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情形。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
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该等事项。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
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
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 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 2024 年 4
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月 22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对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
项 目 工作内容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
告。
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依法规范运作,未切实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该等事项。
况
下:
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
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
见》;
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
期的核查意见》;
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
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
见》;
项 目 工作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核查意见》。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
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
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
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风险
报告期受市场环境和行业等因素的持续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金额有
所下滑。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36,355.15 万元,同比减少 23.84%;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52.20 万元,同比减少 71.05%;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97.34 万元,同比减少 78.72%。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新产品的不断开发、产品线的逐步拓展、相关技术的持续积累是公司保持
核心竞争力及较高毛利率水平的关键因素。随着医改政策的不断落地,以精益化
运营为目标、信息化与自动化为手段的现代医疗物资管理成为重要课题,这也对
医疗物资智能管理产品精细化及技术性提出了更高更复杂的要求。若出现公司对
行业技术发展预计趋势出现偏差、同行业公司在技术研究方面率先实现重大突破,
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技术优势不复存在,进而使公司产品和技术面临被替代的风险。
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及市场规模持续扩张,必将吸引更多的资金、人才及技术的
加入,行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如果竞争对手利用通用技术或其他方式取得相关
技术,并进行进一步创新;或其他行业竞争对手通过加强替代产品的研发和突破,
达到对本行业产品在功能上的取代;且如果公司无法基于其目前已有的核心技术
紧跟市场方向进一步取得技术创新及突破,将会导致公司无法保持其市场占有规
模并优先取得市场发展机会,对公司进一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在产品研发、材料采购、生产管理、销售
及售后服务等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本公司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经营
规模的扩大,公司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人才的需求将进一步显现,
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引进、培育相关人才,在薪酬、福利等方面不能为各类人才持
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发展平台,可能导致人才队伍的不稳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影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自主研发并掌握了一系
列核心技术。同时,公司申请了多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191 项,实用新型专利 206 项,软件著作权 103 项,除公
司已经申请的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之外,公司还有多项非专有技术,公司拥有的
知识产权及非专有技术构成公司技术竞争力的重要部分,对公司业务经营发挥作
用,如果其受到侵害,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现有客户需求渗透能力减弱的风险
国内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产品线不断完善,由自动化向“信息化、智能
化”的方向发展。公司如果无法精确洞悉、及时跟进下游各类医疗机构新的需求,
不断研发和提供更契合新的市场导向、具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则可能会动摇公司
对现有客户的渗透能力。
(2)新客户、新市场拓展的风险
为了保持较高的盈利能力,公司必须持续进行新领域、新产品、新客户的
拓展。由于客户开发需要一定的周期,如果新领域、新客户、新产品的拓展在未
来取得经营业绩没有达到预期,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医疗物资智能管理行业为新兴行业。目前在医疗机构自身信息化建设和医
药供应链服务企业物流延伸服务建设的双重背景下,行业内产品线不断完善,产
品需求日趋多元;与此同时,随着新的政策意见不断出台、下游医疗机构考评指
标的优化细化,公司产品的应用场景、与下游客户的服务及合作模式也可能发生
变化。如果面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不能敏锐识别、积极响应、及时调整产品
结构,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医疗物资管理有着严苛的存储环境要求,高时效性的传输需求,复杂多样
的调剂、分拣、配发模式、以及高度专业的合规管理监控需求。上述环节的质量
管控直接关乎患者治疗效果甚至生命安全,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将可能面临
诉讼、赔偿等事宜。如果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不足或失效,可能导致公司产
品的质量不合格,客户索赔或合作关系终止等状况,亦会对公司的声誉及业绩造
成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终端用户主要为各级医疗服务机构。受预决算周期、节假日、新
医院开业时间、结算习惯等因素影响,公司客户通常从每年第二季度开始实施采
购计划。考虑到生产周期和交货验收情况,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实现主要集中在
下半年,项目施工、验收、回款及收入确认均具有较强的季节性特征。如果公司
未能对经营活动进行合理的预期和计划,充分协调好资金调配、采购、生产、仓
储、物流等供应链环节,以应对季节性的特征,则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
影响。
公司从采购下单到完成入库须经过一定的生产周期,如果未来供应商由于
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临时中断与公司合作,公司需要在短时间内切换至备选供应
商并确保其可以满足公司的定制化需求,否则公司业务开展可能将会受到不利影
响;此外,若 OEM 供应商出现关于保护商业机密的内控设计、执行缺陷等事项,
可能导致泄露公司向其提供的设计和需求方案,则可能对公司保持竞争优势地位
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7 家全资子公司、1 家控股子公司,公司建立了《子
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投资决策进行约束管理,确保子公司合
法合规经营。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约束机制不
能得到严格执行,将可能导致子公司管理失控、经营亏损等问题。
(四)财务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需要一定的软硬件开发能力,产品具有较高附加值,整体毛
利率水平较高。公司毛利率变动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
产品结构、市场竞争程度等诸多因素影响。
在未来经营中,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产业的日渐成熟以及市场竞争程
度的逐步加剧,如果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上升,
或公司成本控制能力下降,公司不能在产品技术、产品结构和市场开拓等方面保
持竞争力,将有可能导致公司出现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此外,公司对于新产
品研发的持续投入是公司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原因,如果公司不能准确识别和跟
进产业宏观政策导向、把握下游市场需求发展趋势并推出新产品,亦或是公司市
场开发无法与市场需求准确契合或达到预计效果,也可能导致公司订单减少并进
一步影响毛利率水平。
公司应收账款的增长主要受收入规模扩大、客户结算流程较长和季节性的
影响。若客户因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
回,将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医疗物资智能管理行业为新兴行业。目前在医疗机构自身信息化建设和医
药供应链服务企业物流延伸服务建设的双重背景下,行业内产品线不断完善,产
品需求日趋多元;与此同时,随着新的政策意见不断出台、下游医疗机构考评指
标的优化细化,公司产品的应用场景、与下游客户的服务及合作模式也可能发生
变化。如果面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不能敏锐识别、积极响应、及时调整产品
结构,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其中较为重要的政策包括:
(1)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共同颁发的证书编号为 GR202132012115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公司企业
所得税优惠期为 3 年,2023 年度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按 15%的税率计缴。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 年第 13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子公司
广州艾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医谷(滁州)航空医
疗研究院有限公司、艾隆科技医疗专项工程技术(滁州)有限公司、苏州艾融股
权投资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2023 年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00
万元以上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所得额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共同颁发的证书编号为 GR202132005952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子公司苏州
优点优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3 年,2023 年企业所得税按 15%
的税率计缴。
(4)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共同颁发的证书编号为 GR202333001162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子公司浙江
艾隆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3 年,2023 年企业所得税按 15%的税率
计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财税【2011】100 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本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实
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 号《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
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本公司和子公司苏州艾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浙
江艾隆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享受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的政策。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受益于上述税收政策优惠,如果未来存在国家税收政策
变化或公司自身不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认定条件,公司将不能持续获得该类优
惠,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未来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政策或金额发生不利调整,将对公司经营业
绩和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 2022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363,551,492.36 477,351,671.87 -23.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521,963.95 101,990,602.59 -71.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7,973,399.16 84,463,364.61 -78.72%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811,223.67 102,717,493.62 -12.56%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97,617,377.89 837,742,558.96 -4.79%
总资产 1,444,487,954.40 1,412,925,530.20 2.23%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1.33 -70.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1.33 -70.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24 1.10 -78.18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8 12.38 减少 8.70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2.24 10.26 减少 8.02 个百分点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5.18 9.46 增加 5.72 个百分点
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3.8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年同期减少 12.5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受市场环境和行业等因素的
影响,同时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在不断完善自动化药房板块业务的同时,积极开
发围手术部智慧化建设、数字化管控病区、医院物流机器人等新兴业务。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具有多年的技术研发经验,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通过不断积累和分享
经验,我们已经在医疗物资智能化管理技术领域已掌握大部分核心技术,且都是
公司自主创新,开发了针对不同应用场景、不同产品的产品设计及软件控制系统。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 103 项软件著作权和 470 项专利,其中发
明专利 191 项(PCT 国际发明专利 1 项)。
软件方面,公司基于对智能医疗物资行业业务流程的深刻理解,自主开发了
艾隆自动化药房计算机控制软件 V1.0、艾隆智能存取系统控制软件 V1.0 等多项
药品等医疗物资管理的系统软件。以快速发药产品存储模块控制系统为例:该程
序运用库存安全算法模型,抓取历史用药数据、流行疾病情况、待配处方等信息
进行多因子综合分析,自动生成补药信息,合理规划物资补库路径,驱动设备自
动安全补库,实现了库存自动分析与智能备库。
硬件方面,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均系自主研发设计,研发设计过程中,融合了
公司多项核心技术,各模块以及整机涵盖多项专利及著作权。以快速发药机为例,
涉及发药、存储、补药、传输等环节的多项技术领域,不同技术领域拥有多项专
利技术及软件著作权。
业务流程的理解,不断实现新产品开发
针对下游客户在日常业务中不断发掘的痛点和难点,公司经过充分的市场调
研,能够对客户的功能需求、业务模式、布局设置等问题做出快速准确的判断,
及时推出相应方案设计,灵活有效地满足客户对不同产品的个性化需求。
以智能二级库产品为例,针对医院提出二级库药品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盘
库需要耗费大量人力成本,公司开发了全自动智能盘点型二级库;针对特殊需求
生物样本(生物嗅源样本等)、医药中间体(药品原液)以及药品留样样本等医
疗物资,需要在冷藏环境或零下 20-40 度超低温环境下存储。公司以耐低温保温
板技术、多角度夹爪机器手技术、搬运机器人技术为核心,研制出可靠、高效、
紧凑、智能的自动化冷链库,实现了生物样本、医药中间体以及药品留样样本等
医疗物资在超低温下的自动化存取,克服了低温结霜影响、低温变形、温度波动
影响、高速存取振动、电器件耐低温性等影响精密作业的痛点和难点,避免了以
往冷库存储、拣选需要人工介入导致低温存储温度超限、操作环节污染带来风险
等情况。同时,通过电刷与电导轨相互配合通电,有效解决了零下 20℃的储物
室内无电气件的问题。
公司研发团队保持不断学习,不断创新,将新型前沿技术快速融合应用于新
产品的开发中。公司成功研发的库发一体智慧药房,充分展现了医疗物资智能化
管理系统是基于智能化感知技术、人工交互技术、决策和执行技术以及机器人等
关键核心技术,针对门诊和住院药房药品的自动调配、实时跟踪、智能物流、快
速发药的个性化技术需求,整合药品管理和调配供应链模式,开发基于人工智能
的现代医院药房智能物流成套装置,实现从药品入库到病人手中的全流程自动化
跟踪管理,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满足普适性的药品的智能药品物流的整体解决
方案。
能力
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可提供快速发药机、高速发药机、智能调配机、分包
机等多种类产品,涵盖了门诊药房、急诊药房、住院药房、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等
医院多个区域,并可针对不同区域进行灵活的配套,满足药房整体自动化改造的
要求。是目前国内少数能够独立在医院自动化药房领域提供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
结构和综合服务能力的企业之一。
高附加值的体现
由于公司产品应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公司产品的定期保养、及时的维修响应
直接关系到医疗机构门/急诊、静配中心、病区等部门的正常运转。公司拥有覆
盖全国近 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售后服务网络,提供全年 365 天*24 小时
服务响应。主要地区均能实现 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完成维修服务。公司完
善的服务网络保证了售后服务的快速响应和全面覆盖,在使用期内产品一旦出现
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人员能够迅速响应,及时到达现场,解决相关问题,为客户
提供专业、高效、快捷的服务。定期维保与快速维修响应,是产品高附加值的体
现。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聚焦智慧药房、智慧物流、智慧病区三大医疗物资智能管理领域,具有
严苛的存储环境要求、高时效性的传输需求、复杂多样的调剂、分拣、配发模式、
以及高度专业的合规管理监控等特征,由于国内外医疗体制、医院患者量、处方
量、药品品类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适用于国外医院药房的产品设备功能单一,
无法全面解决国内医疗机构痛点和难点。艾隆自成立以来,长期致力于医疗物资
智能化管理领域前沿技术研发,并发展出中国特色的系统性的医疗物资智能化管
理理念及原创设计,经过多年研究,公司已在不同领域具备 9 项核心关键技术,
公司产品由单一产品拓展到多产品线,由院内领域延伸至院外领域,形成了医疗
物资智能管理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进一步加大核心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的研发力度,
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保持公司产品和技术国际先进水平。截止本报告期末,
公司共计获得 191 项发明专利,206 项实用新型专利,103 项软件著作权。公司
研发团队已经开发并验证了“静配中心库发一体化调配库”。该技术可实现全院
药品一体化实时管理,基于 AI 视觉识别及机器人技术,系统接到处方信息后会
智能调度设备,将溶媒发放、针剂发放、贴签、摆药等工作智能化、流程化、精
细化,为业内首创,目前已进入样机测试阶段,待优化后上市。
在国家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和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政策背景下,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团队开发并验证了智能中药煎煮中心,该技术实现了医疗物资
在由医疗机构审核和监管下的院外外延使用,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与自动化产线
结合,实现中药个性化处方的智能调剂、自动煎煮、自动灌装;利用最优路径算
法,实现智能调剂的最优路径,加快调剂速度,运用智能机器人技术实现全自动
的集中式、无人化煎煮、自动灌装模式,全程信息化操作,提高效率,方便管理,
保证中药处方煎制过程的安全,产品为国内首创,目前处于产品研发完善提升过
程中。
随着核心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延伸,公司将积极获取关键核心资质巩固发展基
础,提高核心竞争力,在公司发展过程中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坚强支撑。
单位:元
本期数 上期数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55,203,263.33 45,137,000.30 22.30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55,203,263.33 45,137,000.30 22.3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5.18 9.46 增加 5.72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减:实际支付公开发行费用 2,029.05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1,454.9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5,854.39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196.60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6,400.00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收回理财产品 36,400.00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 301.02
加:2023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办法》、
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
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
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报告期内增减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张银花 董事长 - 23,055,000 29.86%
徐立 董事、总经理 - 8,458,000 10.96%
张春兰 监事会主席 - 71,784 0.09%
李万凤 财务总监 - 65,000 0.08%
李照 副总经理、研发中心经理 -30,000 105,000 0.14%
(二)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情况
崔丽婕通过隆门智慧目前间接持有公司 4.1551 万股股
崔丽婕 董事
份。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艾隆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
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
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