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4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4-026)。其中《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提案表决意见表(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以投票)未打勾(√),现补充打勾(√)并披露如下: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表二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以在下表“表决意见”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非累积
投票提案
√
议案
√
议案
√
议案
议案
√
议案
√
计的议案
√
案
√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
√
关联担保的议案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件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除了上述补充内容外,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事项不变,详见《关于召开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