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气: 国光电气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4-05-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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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8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
如下: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分、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
务及其任职情况等。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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