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新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
保荐代表人姓名:邓俊 联系电话:010-60837084
保荐代表人姓名:先卫国 联系电话:021-20262070
天洋新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 号)的核准,公司以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9,847,765 股,每股发行价
为 9.88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986,495,918.2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
币 17,924,528.30 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 1,084,905.66 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
用 94,339.6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67,392,144.62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020 号)。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证券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至本持续督导报告书出具日,中信证券对
天洋新材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检查的工作要求。
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工作,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导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司
(3)查阅公司相关三会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会计师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
程序文件、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会计师出具的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大额募集
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
资金使用进度;
(5)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6)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公开信息查询;
(7)查询公司公告的各项承诺并核查承诺履行情况;
(8)通过公开网络检索、舆情监控等方式关注与发行人相关的媒体报道情
况。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
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
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
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基于前述保荐人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未发现公司
发生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
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