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证券代码:002374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二〇二四年五月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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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
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苏州睿畅。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
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苏州睿畅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
董事及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1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83,000.00
万元(含本数,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为不超
过 265,175,718 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中国证监
会注册同意的股票发行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数量及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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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苏州睿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将触
发要约收购义务。苏州睿畅已承诺,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未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则其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总股本的 30%,则其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以满足《收购管理办法》中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已批准本次
发行的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
股东按照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八、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制定《未
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
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
情况;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
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
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填补摊薄即期回报采取了相应措施,且相关
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但所采取的填补回
报措施和作出的承诺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特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十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最终能否获得深交所的审核通过及中国
证监会的注册同意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十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十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的上市
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十四、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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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书“第五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有关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风
险:
(一)合同资产和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导致的减值损失风险
一方面,公司已提供施工服务的园林生态项目,因业主方未及时确认进度、
验收和结算滞后,形成了大量的合同资产。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金额为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金额为 156,016.45 万元,长期应收款金额 78,551.81
万元,以及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核算的长期应收款金额
公司将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对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计提资产减值或信用减值
准备,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当期效益受损。目前公司园林生态业务板块主要客户多
为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虽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各级政府平台公司完成对
民营企业欠款的应清尽清工作,但公司在贵州等地区到期的应收款项余额仍较大,
一旦出现无法及时清偿的情况,将对公司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持续亏损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68,260.00 万元、84,060.75 万元和
资产减值损失后,同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6,242.38 万元、
-68,712.15 万元和-16,070.35 万元,呈持续亏损状态。鉴于报告期末公司园林生
态业务应收账款余额仍较大,如后续回款不及时或部分难以收回,仍会对公司扭
亏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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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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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及业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
四、公司的主要业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情况或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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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词语
简称 指 含义
发行人、中锐股份、公
指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苏州睿畅、发行对象 指 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丽鹏包装 指 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丽鹏股份 指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更名前名称
丽鹏科技 指 山东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海川 指 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亳州丽鹏 指 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泸州丽鹏 指 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遵义锐鹏 指 遵义锐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上海丽鹏 指 上海中锐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鹏和祥 指 北京鹏和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大冶劲鹏 指 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丽鹏国贸 指 山东丽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新疆军鹏 指 新疆军鹏制盖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丽鹏投资 指 烟台丽鹏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华宇园林 指 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广裕鑫 指 重庆广裕鑫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秉创新材 指 重庆秉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东飞凯格建筑景观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
东飞凯格 指
公司
安顺华宇 指 安顺华宇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巴中华丰 指 巴中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华阴双华 指 华阴市双华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苏州产城 指 苏州中锐产城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贵宴 指 贵宴樽酒业(上海)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贵宴酒业 指 贵州贵宴酒业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贵坛樽藏 指 贵州贵坛樽藏酒业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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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宴数字 指 海南贵宴数字营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贵宴 指 贵宴(江苏)酒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石庙子水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参股
石庙子水利 指
公司
云鼎生态 指 华阴市云鼎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关联方,系实际控制人钱建
中锐控股 指
蓉直接持股的企业
苏州中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关联方,系实际控制人
苏州中锐 指
钱建蓉通过中锐控股控制的二级下属企业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指
本次发行 股票的行为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本募集说明书 指
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
《18 号适用意见》 指 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
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东吴证券
发行人律师、磐明律师 指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和信会
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词语
简称 指 含义
铁皮印刷,简称“印铁”。在铁皮或铝皮等金属材料上印刷图
印铁 指
文的方法,主要用于金属罐盒、玩具等表面装饰。
由罐盖和带底的整体无缝的罐身两个部分组成的金属容器。
二片罐 指 这种杯状容器的成型方法属冲压加工,所以二片罐也常称为
冲压罐。
以金属薄板为材料经压接、粘接合电阻焊接加工成型的罐型
三片罐 指
包装容器,由罐身、罐底和罐盖三部分组成,罐身有接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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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身与罐底和罐盖卷封的包装容器。
采用物理或化学技术,在一定范围内能够被准确辨别真伪并
防伪瓶盖 指
不易被仿制和复制的瓶盖。
使用普通印刷油墨和专色墨、荧光油墨、温变油墨等材料,
复合型防伪印刷 指 采用平版胶印、侧面滚印、丝网印刷等进行多工艺印刷,使
产品达到两种或多种防伪效果的印刷技术。
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对相关单项数据进行了四舍五入处理,可能导致有关数据计算
结果产生尾数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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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要
公司名称: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CHIWAY INDUSTRY DEVELOPMENT CO.,LTD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钱建蓉
注册资本:108,795.3783 万元
实收资本:108,795.3783 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5 年 2 月 16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4 日
上市日期:2010 年 3 月 18 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锐股份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丽鹏股份
股票代码:002374
董事会秘书:朱拓
联系电话:021-22192955
传真号码:021-22192961
电子信箱:chiway_industry@chiway.com.cn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
热处理加工;金属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及材
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
制品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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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
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园区
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号
合计 27,636.19 25.41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苏州睿畅直接持有公司 17.72%的股份,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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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信用代码 91320594MA1T6E17XM
注册资本 26,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唯正路 8 号
成立时间 2017 年 10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 钱建蓉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苏州睿畅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茹雯燕 钱建蓉 贡明 田洪雷
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除投资控股发行人外,苏州睿畅未开展其他业务。钱建蓉、贡明、田洪雷和
茹雯燕分别持有中锐控股 80.00%、15.00%、2.50%及 2.50%的股权,并通过中锐
控股合计持有苏州睿畅 100%股权。
综上,本次发行认购对象苏州睿畅穿透至最终持有人为钱建蓉、贡明、田洪
雷、茹雯燕,前述人员均不属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存在《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发行类第 6 号》规定的“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不存在违规持股、
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根据苏州睿畅所提供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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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8,808.19
负债总额 59,669.73
所有者权益 19,138.46
项目 202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
利润总额 -376.57
净利润 -376.57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钱建蓉先生直接持有中锐控股(其持有苏州睿
畅 100%股权)80%股权,可通过中锐控股、苏州睿畅间接控制公司 17.72%股份,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建蓉先生简要情况如下:
钱建蓉先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居留权,1966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
学历。曾任职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教育局,2002 年创立中锐控股。现任中锐控股董
事长、苏州中锐董事长、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苏州睿畅董事长、发行人董事长等职。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所属分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4754-2017)中的分类标准,公司所
从事的制盖及相关业务属于制造业——C33 金属制品业下的“C3333 金属包装容
器及材料制造”。
(二)行业主管部门和主要政策
中国包装联合会是我国包装行业的主管行业协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跨
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国家级行业协会,主要职责为:落实国家包装行业方针
政策,协助国务院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包装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制定包装行业国
家五年发展规划;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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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参与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发
放等有关工作,参与企业产品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经政府部门同意,参与质量
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是中国包装联合
会副会长单位之一。
根据不同的行业细分,中国包装联合会设二十一个专门委员会,其中金属容
器委员会司职于金属包装物品制造业的管理。
目前,我国的金属包装行业主要涉及印铁、两片饮料罐、三片饮料罐、食品
罐、气雾罐、各类通用罐、1-18 升化工桶、各类金属盖等多种金属包装及金属包
装的原材料、相关机械设备。公司是中国包装联合会金属容器委员会第八届委员
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促进了消费升级。同时,全
国城镇化率提高,社会绿色健康意识增强,这将推动我国防伪包装行业及其下游
应用领域的食品、罐头、饮料、油脂、化工、医药及化妆品等产业的发展。因此,
我国对包装的需求规模持续增长。
近年来,国家陆续颁发多部绿色环保法规、限塑政策、双碳政策。随着限塑
令的持续推进以及环保管控力度加强,金属包装的安全稳定、绿色环保、可持续
等优势将越发突显,同时体现出我国政府对包装行业的高度重视。
行业现行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 相关法规政策 发布单位 首次发布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
法》(2012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
法》(2018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21 年修订)
《印刷业管理条例》(2020 年修
订)
《关于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
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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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
《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
指导意见》
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包装工业发展规划(2021-
(三)我国包装行业及相关细分行业概况
中国是世界重要的包装产品生产国、消费国以及出口国。我国包装行业已经
发展了多年,现已形成了以纸、塑料、金属、玻璃、印刷、机械为主要构成,门
类较为齐全的现代工业体系。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包装行业摆脱了落后面貌,
站在向高、精、尖发展的新的历史起跑线上。根据工信部、商务部发布的《关于
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描述,目前我国包装工业位列我国 38
个主要工业门类的第 14 位,已成为中国制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 2009 年以来,中国包装工业总产值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包装工业
大国,仅次于美国。根据中国包装联合会《2023 年中国包装行业运行概况》显
示,
亿元。随着社会对包装行业需求的增加,包装行业的科技含量也在不断提高,已
经成为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支撑性产业。
金属包装业是中国包装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为食品、罐头、酒类、饮料、
油脂、化工、药品及化妆品等行业提供包装配套服务。其主要产品可细分为:印
铁制品(听、盒)、易拉罐(包括铝制二片罐、钢制二片罐、马口铁三片罐)、气
雾罐(马口铁制成精美的药用罐、杀虫剂罐、化妆品罐、工业和家居护理等)、
食品罐(各种罐藏液体和固体的饮料、糖果、奶粉、烟酒食品罐等)和各类瓶盖
(皇冠盖、旋开盖、防伪瓶盖、指压保险盖)。另有 1~18L 马口铁制成的化工桶
及冷轧板、锌板制成的 20~200L 的钢桶。金属包装产品线丰富,应用领域十分
广阔。
金属包装行业作为我国重要产业类型之一,随着我国食品、饮料行业的持续
发展,新技术的不断引进,金属包装行业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根据《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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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金属包装容器行业运行概况》,至 2023 年,金属包装容器行业累计完成营业
务收入 1,505.62 亿元。
数据来源:《2023 年全国包装行业运行概况》,中国包装联合会
在金属包装下游市场中,国内饮料和酒精类饮品为主要消费市场,根据市场
统计数据1,2021 年相关市场销售占比已达到 17.99%,同增 6.5%。而饮料罐是
金属包装下游需求中占比最高的细分品类,占比约 33%;其次是金属盖,占比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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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2022 年中国金属包装行业全景图谱》前瞻产业研究院
随着当前金属包装行业的技术水平日益提高,新技术不断涌现,如先进的包
装生产设备、无铅化技术、高强度金属材料等,这些技术的应用将带动整个行业
的发展。未来,在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行业消费升级将引导饮料厂
商不断推出新型产品和包装,促进金属包装持续发展。
瓶盖作为包装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保证产品质量和塑造产品个性至关重
要,瓶盖的功能主要有:
(1)密封功能,对内装物起保护作用,这是瓶盖的最基
本功能;
(2)防伪功能,通过应用国际上先进的荧光、温变、印刷二维码等防伪
技术,有效扼制假冒伪劣产品;
(3)美观功能,作为包装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瓶
盖可以起到画龙点睛、促进产品销售的作用。
瓶盖是具有典型的“小商品、大市场”特征的产品。从应用领域划分,瓶盖
广泛应用于酒类、饮料、医药等生活用品的包装;从材质上划分,主要是塑料瓶
盖与金属瓶盖,种类主要包括马口铁盖、铝防伪瓶盖、组合式防伪瓶盖(包括塑
料组合式防伪瓶盖和铝塑组合式防伪瓶盖)、单体塑料盖、软木塞等类型;从功
能上划分,又可划分为基本功能型和高档防伪型等类别。另外,我国瓶盖产品标
准化程度低、个性化极强,产品细分复杂,种类繁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及消费
需求的提高,瓶盖的使用量也将不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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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瓶盖产品适用领域广、种类繁多、原料及制造工艺各异,制盖企业往往
致力于某类品种或应用领域的细分瓶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并形成了相应的制盖
产业格局。近年来,我国瓶盖制造业的技术水平逐渐提高,生产工艺和设备也不
断改进和升级。目前,我国的瓶盖生产工艺主要有注塑成型、拉伸成型、压铸成
型等多种方式。
(四)我国防伪瓶盖行业基本情况及市场容量
目前我国防伪瓶盖用量最多的行业是酿酒行业,主要包括铝防伪瓶盖和组合
式防伪瓶盖。铝防伪瓶盖采用优质专用铝合金材料精制加工而成,其防伪功能主
要体现在瓶盖开启后不可恢复原状、瓶盖表面的图案设计及先进的铝板复合型防
伪印刷技术;组合式防伪瓶盖可分为铝塑组合式防伪瓶盖和塑料组合式防伪瓶盖,
是一种由铝板涂覆品与塑料件组合或各种塑料件组合,经开启使用后,不能再复
原的瓶盖,组合式防伪瓶盖的特点是具有防倒灌功能。
市场调查数据显示3,2020 年中国白酒包装行业市场规模为 658.42 亿元,
金属瓶盖相关其他包装用附件进出口总额达到了 98.18 亿元,同比增长 0.35%。
帽、螺口塞、塞子帽、封志及其他包装用附件(商品编码:8309)进出口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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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目前,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白酒瓶盖生产地区,占有大约 95.56%的市场量份
额,白酒瓶盖头部厂商主要包括中锐股份、海普智联等。
(五)行业特点
我国白酒企业数量众多,其包装所用的瓶盖更是种类繁多,个性化极强,标
准化程度低,特别是中高档品牌类酿酒厂商对瓶盖的外形设计、图案印刷、防伪
效果以及瓶盖供应的稳定性要求更高,往往在考察制盖企业的装备程度、工艺技
术、研发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选择稳定的供应商,因此防伪瓶盖的销售主要
采取直销的模式。
铝防伪瓶盖的生产包括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和冲压制盖两个环节,要求精良
的设备装备与较高的自动化作业,以确保产品质量并实现规模化生产。而铝板复
合型防伪印刷的技术水平与技术含量表现更为突出,涉及到一系列技术问题的解
决,如有效避免脱漆、涂料附着力与产品加工要求的关系、合理选择涂料韧性、
合理控制涂层厚度、多色印刷、大面积精印、侧面印刷、耐水煮性等。
我国铝防伪瓶盖制造业起始于上世纪 80 年代初期,生产铝防伪瓶盖的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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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防伪印刷铝板主要依靠国外进口。随着我国厂家在引进和消化国外先进设备技
术基础上的不断探索,我国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的技术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其中
发行人和业内少数企业的技术水平已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当,印刷设备均采用先进
进口设备,如意大利 OMSO 公司和 CALF 公司的滚印机,具备与国外高端制盖
企业竞争的能力。同时,公司是国内同行业中较早采用物理发泡生产线生产垫片
及柔印机进行印刷的企业,满足了核心客户的产品特点和品质需求,同时也提升
了公司生产效率及质量控制水平。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防伪瓶盖制造业主要分布于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及主
要白酒产区,主要包括如山东、浙江、江苏以及四川、贵州等。
(六)行业发展的有利与不利因素
(1)广阔的市场需求空间
防伪瓶盖在白酒、保健酒等产品包装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市场需求成熟稳
定。同时,由于人们更加关注健康和环保,防伪瓶盖在其他饮料和食品包装中的
应用也逐渐受到重视,未来的需求空间仍然很广阔。
(2)市场准入制度的推行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
政府对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领域的生产许可证管理越来越严格,这使得
不符合规定的制盖企业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同时,政府加强了对假冒伪劣产品
的打击力度,这进一步促使制盖行业加强产品防伪性能,提高产品质量和可信度。
(3)先进技术的应用有利于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随着智能制造和数字化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先进技术将在制盖领域得以进
一步应用,对于推动我国制盖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我国防伪瓶盖制造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业集中度较低,竞争激烈,具体体
现在我国防伪瓶盖生产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生产规模小,企业数量多,导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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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集约化程度低,低端产品同质化严重。
(七)行业的进入壁垒
我国从事防伪瓶盖加工的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投资完整的防伪印刷、制盖
生产线一次性资金需求较大,对于大多数中小瓶盖生产企业来说,融资能力有限,
受制于资金短缺,竞争劣势较为明显。
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和制盖是综合了多门学科知识,与很多行业相关联的特
殊行业。①对技术工艺的掌握、原材料的选用匹配性和操作工的技能、熟练程度
要求很高;②质量控制点多,且贯穿于产品生产的很多环节,产品质量的保障在
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高技术含量、跨平台的复杂施工工艺和长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积累的经验;③地域性、生产环境、现场管理水平等因素对涂印施工影响很大;
④引入许多符合客户文化要求的瓶盖图案外观设计和先进的防伪印刷方式,且精
准度标准要求高,不易复制和仿制;⑤很多核心技术并不能通过单纯的引进设备
获得,需运用企业内部稳定高效的经营管理长效机制,通过长期的实践与摸索才
能掌握。
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2006 年 7 月,国家质检总
局颁发了《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和《食品用塑料包装、
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产品包括 3 类 39 个产品(含塑料防盗瓶盖)列为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2007 年
塑料瓶盖(含铝塑复合盖)”,对制盖企业在原料控制、生产环境、技术装备、质
量过程控制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抬高了该行业的准入门槛。
我国瓶盖类产品标准化程度低、产品品种繁多、个性化强,制盖企业多采取
订单化生产,常常面临货期紧、订单批次多、单次批量小的局面,因此瓶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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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须具备较高的生产组织协调能力。
(八)上、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铝板和塑料是制造防伪瓶盖最主要的原材料,我国是铝加工产品和塑料产品
的生产大国,市场供应充足,但其价格波动对制盖企业的生产成本产生较大影响。
而这些供应商的价格波动和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到金属瓶盖的成本和质量。例如,
原材料价格上涨会导致金属瓶盖成本增加,从而提高售价。原材料供应商的稳定
性和供应能力也对金属瓶盖制造商的生产和交货时间产生影响。
此外,防伪瓶盖的制造还涉及到涂料、油墨等其它原材料的供应,均可以在
国内采购,该等材料生产厂家众多,行业竞争明显,产品价格透明度高,主要大
厂的价格差别不大,货源充足,能够充分满足生产需求。
防伪瓶盖可广泛应用于酒类、饮料、医药、化妆品等领域的产品包装,因此
具有下游市场空间广阔的特点,下游行业的发展对铝防伪瓶盖制造业的发展影响
巨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下游行业近年来随国民经济同步增长,进一步加大了对瓶盖等包装产
品的需求,同时铝防伪瓶盖应用领域亦不断扩大,促进了上游包装行业的发展;
(2)下游行业近年来在市场竞争中的不断整合,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大
型企业产销规模的扩大和防伪包装日趋个性化的需求对上游瓶盖生产厂商的供
货能力、产品质量、认证资格、设计创新能力与超前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不
断促使制盖企业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产品的创新、开发与应用,进一步推动制盖
行业的产业升级;
(3)下游行业的发展和需求变化会直接影响到金属瓶盖市场的需求量和类
型。例如,随着健康饮料市场的发展,金属瓶盖的需求也相应增加。同时,下游
行业对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要求也对金属瓶盖的材质和生产工艺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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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制盖包装领域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单位、中国包装联合会常务理事单
位,是国内酒类制盖包装领域唯一的 A 股上市公司,先后荣获“中国包装龙头企
业”、
“中国包装优秀研发中心”等国家级荣誉,同时荣获中国包装联合会颁发的
“中国包装优秀品牌”、
“2022 年度中国包装百强企业”、
“2023 年度中国包装百
强企业排名——金属包装前 30 名企业”等。此外,公司子公司成都海川、新疆
军鹏被相继评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相关裸眼 3D 视觉新瓶盖系列产品获得
中国包装联合会主办的陕西北人杯瓶盖包装一等奖等称号。公司整体在行业内
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
四、发行人的主要主营业务和生产经营模式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防伪包装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业务,主要产品包括
铝防伪瓶盖、组合式防伪瓶盖、复合型防伪印刷铝板和其他相关产品。
复合型防伪印刷铝板的用途是进一步加工生产防伪瓶盖,其销售对象是同行
业制盖企业;防伪瓶盖产品包括铝防伪瓶盖和组合式防伪瓶盖,主要用于白酒、
保健酒、啤酒、葡萄酒、橄榄油、高档饮用水等行业产品的包装。
发行人于 2014 年 12 月完成了对华宇园林的收购,在收购华宇园林之前,主
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收购华宇园林之后,公司主营业务在防伪包装产品制造业务
之外,新增生态修复、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绿化养护和苗木产销
等园林绿化、环境治理业务。
近年来,华宇园林的业务整体处于持续收缩状态,报告期内,发行人园林生
态业务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16%、5.65%及 4.29%,占比
持续下降;而包装科技业务在努力克服内外部环境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
需求波动等多重困难的背景下,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不断挖潜市场,扩大销售规
模,报告期内包装科技业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2.80%、86.98%及
(二)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及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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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业务产品由包装科技业务、园林生态业务及其他业务
组成,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铝制防伪瓶盖、组合式防伪瓶盖以及复合型
防伪印刷铝板,相关业务主体以中锐股份、成都海川、大冶劲鹏、亳州丽鹏、泸
州丽鹏、新疆军鹏和遵义锐鹏为主。
报告期内发行人包装科技业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2.80%、86.98%
及 90.17%。
发行人该业务主体为华宇园林,主要从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及
苗木培育、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业务。发行人于 2014 年 12 月完成了对华宇园林
的收购,主营业务自此在包装科技业务产品之外,新增园林生态相关工程设计、
施工及绿化养护和苗木产销等业务。
由于园林生态业务板块属于资金驱动型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2018 年
以来,金融去杠杆等相关政策力度逐步加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监管以及商业
银行信用收紧,资金需求相对较高的工程类企业面临较大的融资压力,叠加 2020
年开始内外部环境整体变化,使得公司园林工程业务在报告期内整体处于收缩状
态。报告期内,发行人园林生态业务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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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园林项目基本已完结,业务收入已大幅收缩,回收已
完工项目的工程款成为园林业务的重点。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园林生态业务的
应收账款价值为 14.93 亿元,主要是集中在贵州安顺、遵义地区的工程欠款。报
告期内,公司持续积极与相关地方政府及欠款方进行沟通,推动解决应收账款长
期拖欠的问题。同时,发行人持续跟踪最新的国家对地方化债政策及进展,积极
解决应收款回款事项,全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生产经营模式
发行人原辅材料采购由运营管理部负责统筹协调,各子公司的供应部门具体
负责,分为大宗物资采购和普通物资采购两种形式。对铝板、塑料原料等大宗原
材料需要进行集中采购的,由相关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并进行市场竞价采购。低值
易耗品、零部件等辅助材料的采购则由各子公司采购部门自主采购。
供应部根据生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参考供应商档案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
购合同。各生产单位根据生产中心下达的生产通知单,结合库存原辅材料的实际
情况,填制采购申请单并经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仓库管理员在 ERP 中生成
采购请购单,经供应部审核后生成采购订单,由生产中心经理签署批复后,采购
人员采购发货。原辅材料到厂后,由各厂品管员验证质量(采购的铝板要经检测
中心根据公司制定的铝板标准进行检验)。对合格品签发认可证明并由库管员检
点,办理入库手续;对不合格品拒收退货或协商处理。
发行人生产计划、生产调度、生产管理属运营中心主管,下设生产保障处具
体负责。
发行人的生产模式主要为按订单生产,即根据所获得的订单安排生产。复合
型防伪印刷铝板订单的生产周期一般为 15 天,防伪瓶盖产品订单的生产周期视
产品数量、规格的差异而不同。运营部根据订单安排公司各生产厂进行生产,并
统一调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具体流程如下:
(1)国内业务处和国际业务处负责客户的开发、维护和签订销售合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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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客户订单和生产计划单。
(2)生产中心根据国内业务处和国际业务处提供的客户订单和生产计划单,
依照客户的具体要求或样品,进行相关工序的分解,安排生产计划,把生产通知
单下达到各生产厂。对新技术、新产品,由研发制造中心组织技术细节的攻关,
经客户认定后由生产中心下达生产通知单。
(3)各生产厂根据生产通知单的时间和相关技术要求,在保质保量的前提
下组织生产。生产中心负责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
其他子公司根据订单自行组织生产,并执行公司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服从公司
生产中心的统一调配。
具体产品的生产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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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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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防伪瓶盖工艺流程图
组合式防伪瓶盖工艺流程图
发行人国内业务和国际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公司的市场开发、产品销售,并统
一调控发行人及各子公司的销售情况。其他各子公司设销售部门,负责自身的产
品销售,并服从公司总部的统一调度。
发行人的主营产品是防伪瓶盖和复合型防伪印刷铝板,其目标客户主要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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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酿酒企业和制盖企业,客户对防伪瓶盖和复合型防伪印刷铝板产品的个性化需
求等差异性决定了产品以直销模式为主。目前发行人主要采取以下模式和市场拓
展策略:
(1)国内市场采用一体化直销模式
国内市场,发行人主要采用业务、产品、技术相结合的一体化直销方式。负
责销售的销售人员通过向客户介绍公司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客户,并通过技术
服务与客户维持稳定的合作关系。销售人员必须掌握足够和必要的产品和技术信
息并进行不断的更新,始终保持与公司的技术信息同步。
销售人员负责开发客户、签订合同。稳定的大客户一般签订年度供货合同,
并约定按订单安排生产发货,公司给予一定的赊销额度,定期结算。其他客户的
合同一般约定预收部分货款后再安排生产,以保证货款的及时回收。
发行人建立了以地域划分的销售体系,由指定销售人员负责特定区域市场的
开拓和客户的维护及技术服务。发行人产品销售已建立起顺畅的渠道,目前包装
业务板块拥有销售人员五十余人,销售区域遍及全国二十八省、市、自治区,并
根据酒类企业的分布密度,灵活划分区域和分配销售人员。
(2)国际市场采用代理模式
国际市场,发行人主要采用区域代理进行销售的模式,另外公司还通过商务
网络平台等其他渠道开发国外客户。
发行人通过区域代理与客户商谈,签订供货合同,同时进行备案。根据合同
下达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办理相关报关手续,对新客户严格执行“生产前预付
部分货款,发货前付全款”的结算原则,对信誉良好的老客户给予一定的赊销期,
保证货款的回收。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到菲律宾、泰国、澳大利亚、越南、南
非、缅甸、智利等国家和地区。
由于当今国际业务方式多样化,网络营销已成为现代贸易发展的重要渠道,
互联网作为外贸营销渠道,最大的优势是减去了中间环节,采购商与供应商直接
对话,公司通过多种网络途径发布产品信息。
同时,发行人还通过 ERP 系统,对国内外客户、订单、产品的种类规格、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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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及货款回收等各环节进行管控,保证对客户的有效管理和产品的及时发货,提
高管理效率。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47,106.19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40,460.95 10,329.12 4,322.16 25,809.67
通用设备 78,469.12 52,385.84 6,340.43 19,742.86
运输设备 1,369.01 1,046.02 - 322.99
电子设备及其他 3,836.73 2,606.06 - 1,230.67
合计 124,135.82 66,367.04 10,662.59 47,106.19
(二)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明细如下:
单位:台,万元,%
设备名称 数量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设备成新率 所属单位
BK 生产线 1 2,338.01 1,474.77 63.08 大冶劲鹏
萨克米 28 盖生产线 1 1,615.13 954.06 59.07 中锐股份
萨克米 38 盖生产线 1 1,607.64 949.60 59.07 中锐股份
RTO 环保设备 1 779.80 607.31 77.88 中锐股份
BK 葡萄盖生产线 1 929.20 419.45 45.14 中锐股份
欧姆索六色滚涂滚印机 1 758.29 373.65 49.28 中锐股份
OMSO 印刷线 1 772.84 363.98 47.10 成都海川
龙门吊生产线 1 436.56 201.32 46.11 大冶劲鹏
瑞士 MAFAG 烫印机 1 517.91 259.47 50.10 中锐股份
BK 瓶盖自动加垫机 1 479.58 249.12 51.95 中锐股份
(三)主要房产、土地和其他无形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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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单位:㎡
他项
序号 房屋所有权人 权证编号 坐落 建筑面积 用途
权利
烟 房 权 证 牟 字 第 牟平区姜格庄镇
烟 房 权 证 牟 字 第 牟平区姜格庄镇
烟 房 权 证 牟 字 第 牟平区姜格庄镇
烟 房 权 证 牟 字 第 牟平区姜格庄镇
烟 房 权 证 牟 字 第 牟平区姜格庄镇
烟 房 权 证 牟 字 第 牟平区姜格庄镇
烟 房 权 证 牟 字 第 牟平区姜格庄镇
烟 房 权 证 牟 字 第 牟平区姜格庄镇
牟平区姜格庄镇
烟房权证牟字第
公路南
蒲房权证监证字第 蒲江县鹤山镇干
蒲房权证监证字第 蒲江县鹤山镇干
蒲房权证监证字第 蒲江县鹤山镇干
兵 房 字 四 七 二 第 七十二团公交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单位:㎡
土地
取得 他项
序号 使用权 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面积 用途 权利终止日
方式 权利
人
烟国用(2008)第 牟平区姜格庄
中锐 40656 号 镇邹革庄村
股份 烟国用(2008)第 牟平区姜格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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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国用(2008)第 牟平区姜格庄
烟国用(2008)第 牟平区姜格庄
烟国用(2008)第 牟平区姜格庄
蒲国用(2007)字第 蒲江县鹤山镇
成都 247 号 蒲新路侧
海川 蒲国用(2009)字第 蒲江县鹤山镇
新疆 农四师国用(2009)
军鹏 字第 72005 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不动产权情况如下:
单位:㎡
不动
序 共用宗地 权利终止 权利 他项
产权 权证编号 坐落 房屋面积 用途
号 面积 日 性质 权利
利人
鲁(2022)烟台市 牟平区龙泉镇温 出让/
鲁(2022)烟台市 牟平区姜格庄街
鲁(2022)烟台市 牟平区姜格庄街
鲁(2022)烟台市
牟平区姜格庄镇
邹革庄村中
鲁(2022)烟台市
中锐 牟平区姜格庄办
股份 事处丽鹏路1号
鲁(2022)烟台市 牟平区姜格庄镇
出让/
自建房
鲁(2022)烟台市
牟平区姜格庄镇
上寨村
鲁(2022)烟台市
牟平区姜格庄镇
姜格庄村
鲁(2022)烟台市
牟平区姜格庄镇
姜格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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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2022)烟台市
牟平区姜格庄镇 出让/
驻地 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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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 不 动 产 权 第 506 号 A 座 酒 店 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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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抵
渝(2018)江北区
重庆市江北区渝 押、有
北四村155号7-1 司 法
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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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 渝(2018)大渡口 大渡口区春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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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2018)大渡口 大渡口区春晖路
渝(2018)大渡口 大渡口区春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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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
丽鹏
川(2016)江阳区 泸州市江阳区黄 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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舣镇永盛路1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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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16)江阳区
舣镇永盛路1号6
号楼3层3单元
泸州市江阳区黄
川(2016)江阳区
舣镇永盛路1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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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16)江阳区
舣镇永盛路1号6
号楼4层3单元
鄂(2019)大冶市 大冶市罗家桥街
出让/
自建房
大冶 0017110号 道261号
劲鹏 鄂(2022)大冶市
大冶市罗家桥街 出让/
道金港路5号 自建房
皖(2017)亳州市 谯城区规划工业
亳州
丽鹏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办公租赁房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面积 租赁金额 租赁期限
四川智晨空间商
业管理有限公司
遵义高新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第一项租赁房产租赁续期合同尚未签署完成,
相关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进行披露。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注册商标如下:
国际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截止日 取得方式
分类 权利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主要专利权情况如
下:
权利 他项权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类型
人 利
一种拉环撕拉瓶盖的生产
工艺及其专用设备
一种全自动多头铝质中长
盖滚花机
一种侧面滚涂蓝色的铝盖
加工工艺
一种加垫机用气动推垫装
置
塑料组合瓶盖自动分组排
列机
一种铝盖侧面起凸再印刷
的工艺
一种激光雕刻机五轴联动
加工方法
一种塑料盖加工用的注塑
成型设备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一种塑料瓶盖生产用塑料
配料回收处理装置
一种用于塑料瓶盖加工的
废料回收装置
一种用于塑料瓶盖的冲压
模具
一种成型金属瓶盖的边缘
修整装置
一种用于生产塑料瓶盖的
注塑装置
一种塑料瓶盖注塑成型模
具
一种用于成型金属盖边角
切割装置
一种瓶盖加工用的连续上
料冲压设备
一种塑料瓶模具加工用塑
料回收装置
一种成型金属盖加工用开
孔装置
一种具有翻转机构的塑料
瓶盖加工设备
一种用于塑料瓶盖注塑生
产的修整设备
一种塑料瓶盖运输存储容
器
一种瓶盖快速自动定向分 实用
选器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撕拉撬开瓶口式铝塑 实用
防伪瓶盖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多头长瓶盖切边让刀 实用
机构 新型
一种长瓶盖切边间隙自动 实用
补偿装置 新型
实用
新型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帽防伪瓶盖 新型
一种瓶盖密封检测真空发 实用
生器 新型
一种耐高温杀菌的防伪瓶 实用
盖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铝防伪瓶盖超声波清 实用
洗机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不用焊接的旋出式全 实用
塑防伪瓶盖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多重组合的全塑防伪 实用
瓶盖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铝板色标电子自动定 实用
位系统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铝盖双头一体气动拉 实用
伸模具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撕拉式冲边铝塑结合 实用
防伪瓶盖 新型
一种铝板冲压拉伸模具碎 实用
片自动检测装置 新型
实用
新型
外观
设计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设计
外观
设计
外观
设计
外观
设计
外观
设计
外观
设计
外观
设计
外观
设计
外观
设计
外观
设计
外观
设计
外观
设计
葡萄酒瓶螺旋盖及其制作
方法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成都 新型
海川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易于使用的铝制瓶盖 实用
拉伸装置 新型
大冶 一种耐磨损的铝制防伪酒 实用
劲鹏 瓶盖 新型
一种可快速完成定位的瓶 实用
盖烫金定位装置 新型
(1)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
如下: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取得 权利 他项
权利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时间 时间 方式 范围 权利
高效多头模具铝板自动 2022SR0 原始 全部
中锐股份 2021/6/30 未发表 无
冲压控制程序软件 V1.0 928478 取得 权利
(2)美术作品著作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的美术作品著作权情
况如下:
著作权 作品 首次发 他项
序号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人 类别 表时间 权利
宣传语《敬贵人 贵宴 国作登字-2022- 美术
樽》设计字体 F-10127745 作品
宣传语《重要接待时 国作登字-2022- 美术
当然贵宴樽》设计字体 F-10127746 作品
中锐股 国作登字-2022- 美术
份 F-10127747 作品
宣传语《核心产区 高 国作登字-2022- 美术
品质酱酒》设计字体 F-10127748 作品
贵宴樽 15 瓶盖设计图 国作登字-2022- 美术
样 F-10127749 作品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贵宴樽 15 瓶型设计图国作登字-2022- 美术
样 F-10127750 作品
宣传语《上品酱香 贵 国作登字-2022- 美术
宴樽享》设计字体 F-10127751 作品
国作登字-2022- 美术
F-10127752 作品
国作登字-2023- 美术 登记前
F-00055727 作品 未发表
六、发行人主要生产许可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的生产经营所需经营
资质及许可情况如下:
有效期 资质等级/
持证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截止日 许可范围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排污许可证 2026/7/20 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
D001R 环境局
制造
(鲁)印证字第 烟台市行政
印刷经营许可证 2025/12/31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中锐股份 37F03B007 号 审批服务局
海关进出口货物
收发货人备案
全国工业产品生 食用塑料包装容器工 山东省市场
鲁 XK16-204-00246 2026/8/3
产许可证 具等制品 监督管理局
新疆生产建
全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 兵 ) XK-204-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
产许可证 00007 工具等制品
监督管理局
新疆军鹏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污 91654025693414280
登记 5001Y
海关进出口货物
收发货人备案
海关进出口货物
丽鹏国贸 3706964186 长期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烟台海关
收发货人备案
全国工业产品生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 湖北省市场
鄂 XK16-204-00964 2027/9/18
产许可证 工具等制品 监督管理局
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
大冶劲鹏 排污许可证 2028/9/5
D001Y 塑科制品制造,表面处 环境局
理,工业炉窑
海关进出口货物
收发货人备案
全国工业产品生 四川省市场
成都海川 川 XK16-204-00132 2026/6/29 食品相关产品
产许可证 监督管理局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川成)印证字第 成都市新闻
印刷经营许可证 2025/12/31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
排污许可证 2027/1/17
A001Z 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 环境局
制造
海关进出口货物
收发货人备案
全国工业产品生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 安徽省市场
皖 XK16-204-00024 2029/1/1
产许可证 工具等制品 监督管理局
亳州丽鹏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污 91341600554582188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 亳州市环境
登记 F001Y 制品制造 保护局
全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 川 ) XK16-204-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 四川省市场
产许可证 00285 工具等制品 监督管理局
(川泸)印证字第 泸州市新闻
印刷经营许可证 2028/4/3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泸州丽鹏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污 91510500565654562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
登记 3001Z 造
海关进出口货物
收发货人备案
重庆市住房
(渝)JZ 安许证字
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5/6/8 建筑施工 和城乡建设
[2010]004858-01
委员会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重庆市江北
建筑业企业资质 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 区住房和城
D350057698 2024/12/31
证书 包叁级;古建筑工程专 乡建设委员
华宇园林
业承包叁级 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重庆市住房
建筑业企业资质
D250029829 2024/12/31 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 和城乡建设
证书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委员会
工程设计资质证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 重庆市城乡
A250005953 2024/12/31
书 项乙级 建设委员会
遵义市红花
全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 黔 ) XK16-204-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
产许可证 00309 工具等制品
督管理局
遵义锐鹏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污 91520302MAALQB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
登记 J74H001Z 制品制造
(遵)印证字第 遵义市新闻
印刷经营许可证 2026/7/23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
(商贸企业,批发兼零 上海市长宁
上海贵宴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101050077813 2026/9/17 售,含网络) 区市场监督
项目:食品销售经营 管理局
者;预包装食品销售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上海市长宁
酒 类 商 品 批 发 经 JY13101050077813- 酒类商品(不含散装
营许可证 JP 酒)
管理局
上海市长宁
酒 类 商 品 零 售 经 JY13101050077813- 酒类商品(不含散装
营许可证 JL 酒)
管理局
海关进出口货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
收发货人备案 人
七、发行人业务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
(一)发行人的发展战略与总体发展目标
公司将以“成为酒类包装及产业链科技创新引领者”为愿景,聚焦酒类包装
业务,继续在该领域进行深耕、做大做优做强,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
巩固并提高公司在国内外知名酒企的核心供应地位。
同时,公司将持续探索进入酒类以外的饮料、保健品等新领域市场,进一步
扩大包装科技业务的市场领域和市场空间。此外,公司在酒类包装业务基础上,
积极拓展产业链上的业务延伸及纵向发展,开拓和创新新兴的蓝海新市场,持续
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一方面,公司深度挖掘市场空间,积极与各大酒企客
户深化合作,如泸州老窖、古井贡、劲酒、剑南春、沱牌、牛栏山等大客户,巩
固公司与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积极提高自身产品在各家酒企的供应占比。另一
方面,公司努力开拓贵州等西南地区市场并布局欧洲、非洲、南美洲等国外新兴
市场,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市场销售规模。
园林生态业务已大幅收缩,现有项目已经基本结束,公司将持续加大应收款
催收力度,重点做好工程款项回收等工作。在国家要求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不得
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大政策下,公司持续通过成立应收账款催收小组、上报国家
工信部所属的清欠登记平台、法律诉讼等各种方式,全力推进工程款项的回收工
作。
(二)发行人未来两年的具体发展计划
为实现上述总体发展目标,公司拟在未来推动和实施下列各项发展计划: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针对当前全球经济保护主义情绪的加剧和国际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
公司需要积极寻找新的市场机会,加快拓展国际市场,提高品牌在国际市场中的
竞争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将继续开拓铝防伪瓶盖在我国啤酒、葡萄酒等非白酒
领域的市场,并加强与国内外合作伙伴的合作,进一步优化供应链和客户关系管
理,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2)公司将持续推进工艺技术进步,加快推进瓶盖二维码的技术升级改造,
同时,公司还将不断创新,研发更加智能化、绿色环保的瓶盖产品,以满足消费
者日益增长的环保意识和对高品质、高性能产品的需求。
(3)在拓展国际市场方面,公司将持续根据不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
的市场策略和营销计划,并不断扩大与国内外优秀企业的合作机会,共同推进产
品技术和品牌的升级,提高在国际市场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针对国内市场,公
司将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体系,加强各区域、基地的市场拓展能力进一步做大国
内市场业务展。
为了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和发展趋势,公司在持续发展包装科技业务的同时,
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和优化资产债务结构,优化运营流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1)持续优化债务融资结构。公司将持续改善债务结构、降低利息成本,
拓展多元化融资方式,如股权融资、资产证券化等,降低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减
少财务和资金周转压力。
(2)减少支出,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将持续推进降本增效措施,压缩不必
要的开支和降低成本等,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将加强与供应商和客
户的合作关系,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和支付条件,提高业务的盈利能力。
(3)提高资产质量和技术研发能力。公司将加强资产管理,优化资产组合
和配置,重点提升资产的利用效率;同时公司持续提升技术工艺水平,加强技改
研发投入,为公司长期持续前进奠定基础。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视未来发展需要,合理筹划资本发
展路径,选择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方式发展。未来除了进一步巩
固现有市场外,还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动态及业务发展战略,适时、稳妥地采用如
收购、兼并、控股等方式进行外延式发展,增强公司竞争力,拓宽公司未来的成
长空间。
八、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18 号适用意见》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等有关文件,对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界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如下:
(1)财务性投资包括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
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
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
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
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
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
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7)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
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1)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
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和小额贷款等业务。
(2)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对于虽
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 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
可推进审核工作:
①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
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
除。
②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 36 个月内,不再新
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3)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
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二)最近一期末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
融业务)的相关资产科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财务性投资占归属
科目 金额 财务性投资金额 于母公司股东净资
产比例
其他应收款 2,101.45 - -
其他流动资产 3,146.60 - -
长期应收款 78,551.81 - -
长期股权投资 436.74 - -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29.20 372.36 0.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81.94 - -
合计 87,247.74 372.36 0.31
注:原其他应收款中子公司华宇园林对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人民政府的资金拆借
提坏账准备,故账面金额为 0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 2,101.45 万元,主要为保证金、备
用金、往来款及其他等,除子公司华宇园林对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人民政府的
资金拆借 2,637.00 万元属于财务性投资以外,其余款项均系公司经营活动形成,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报告期末,前述借款已逾期,公司已对该借款全额计提
坏账准备,故账面金额为 0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 3,146.60 万元,为待抵扣增值税
进项税额,系公司经营活动形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金额为 78,551.81 万元,为园林生态业务相
关的项目款,系公司经营活动形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 436.74 万元,包括持有的石庙子
水利 40.00%的股权、云鼎生态 30.00%的股权、贵宴樽(南京)酒业销售有限公
司 40.00%的股权、贵宴(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40.00%的股权、贵宴樽产业
(深圳)有限公司 40.00%的股权,公司参股石庙子水利和云鼎生态系公司开展
园林生态业务所需要,公司参股贵宴樽(南京)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贵宴(北京)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贵宴樽产业(深圳)有限公司系公司开展酒类销售业务所需
要,均为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的股权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
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 829.2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四川融圣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56.84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3.66
广州百荣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8.70
合计 829.20
公司投资上述标的公司中,四川融圣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原以泸州酒业
集中发展区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其投资目
的是为贯彻本公司在做好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拓宽投资领域、优化投资结构的发
展战略,通过股权投资业务的切入,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带来较好的投
资收益,实现收益多元化,也可以扩大公司的投资触角,为本公司自身项目引进
提供更多选择和渠道,增强本公司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
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除上述公司外,其他公司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属于财务性投资,占 2023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0.31%,占比极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 2,181.94 万元,主要为园林生
态业务相关的长期合同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人民政府的资金拆借
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其中公司对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
人民政府的资金拆借 2,637.00 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账面金额为 0 万元,
对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百荣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占 2023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0.31%,未超过 30%,公司不存在金
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符合《18 号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投资情况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存在的新
增财务性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新投资或拟投资类
金融业务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新投资或拟投资金
融业务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新投资或拟投资与
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业务。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新投资或拟投资产
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债务
清偿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意华宇园林与深溪镇政府签订《债务清偿相关协议》。
其中,协议主要内容系华宇园林与深溪镇政府签订债务清偿相关协议,其中鉴于
债务人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人民政府实际履约能力,并综合公司历史回款经验
以及账龄等因素,经过双方多轮沟通,为了更好的化解债务,同意华宇园林将前
期甲方已欠付的款项 2,637.00 万元转为对甲方的借款,借款期限 3 个月,逾期未
偿还将收取利息,此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财务性投资。截至报告期末,该借款已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逾期,公司已对该借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故账面金额为 0 万元。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
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新增财务资
助 2,637.0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借款已逾期,公司已对该借款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故账面金额为 0 万元。
综上,发行人财务性投资占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合计比例为 0.31%,
不属于比例较高的情形。
九、报告期内行政处罚情况
(一)发行人市监处罚
认为中锐股份在用的 1 台起重机械、压力容器 93 台现场提供不出《检验报告》
及《使用登记证》,在用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未经校验,以违反《中
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及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为由,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对中锐股份
罚款 1 万元,依据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中锐股份停止违法行为并
罚款 25 万元,合计罚款 26 万元。
发行人已对上述处罚事项涉及特种设备完成校验及办理相关使用登记并及
时缴纳了相关罚款。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额缴纳了前述 26 万元罚款并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完毕,且鉴于未造成重大人员伤
亡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
四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发行人上述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
响恶劣,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前述处罚不构成重
大违法行为。
(二)发行人消防处罚
认为丽鹏股份的瓶盖车间、铝塑车间内顶棚和三工段走廊采用泡沫夹芯板搭建,
大队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复查时,发现相关隐患
逾期未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对丽鹏股份罚款 0.5
万元。
发行人已对相关隐患进行了整改并及时缴纳了相关罚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18 号适用意见》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
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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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发行人未被主管部门停产停业,依据上述规定,发行人被处以 5,000 元罚款
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合《18 号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发行人被处以 0.5 万元罚款违法行为轻
微、罚款金额较小,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未导致
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前述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三)遵义锐鹏消防处罚
认为遵义锐鹏疏散楼梯间未设置封闭楼梯、室外楼梯,且厂房 2、3 层生产车间
未采取烟气控制措施,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之规定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
遵义锐鹏罚款 0.5 万元。
遵义锐鹏已及时对相关设施进行整改并及时缴纳了相关罚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18 号适用意见》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
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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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综合《18 号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遵义锐鹏被处以 0.5 万元罚款违法行为
轻微、罚款金额较小,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未导
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前述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
为。
(四)大冶劲鹏环保处罚
(1)2023 年 6 月 26 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现
大冶劲鹏涂布生产线前端涂漆环节废气无收集设施连接焚烧炉进行处理,另其涂
布车间印刷工艺未建设废气处理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相关规定,结合《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决定对大冶劲鹏处以 3.4 万元罚款。
(2)2023 年 10 月 17 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发
现 2023 年 8 月 22 日对大冶劲鹏现场检查时,其塑盖车间的高效等离子光催化裂
解氧化装置内有大量废气溢出直接散排,厂区内有刺鼻性油漆味,并于 2023 年
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后于 2023 年 9 月 5 日进行整改复查,认为大冶劲
鹏高效等离子光催化裂解氧化装置电磁阀已更换,已恢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针对该次“在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活动中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结合《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决定对大冶劲鹏处以 2.40 万元
罚款。
大冶劲鹏已就上述事项完成整改并及时缴纳了相关罚款。
关于上述两项罚款,2024 年 1 月,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出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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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说明》,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相关处罚不属于情节
严重的行政处罚,上述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
响恶劣,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大冶劲鹏上述两项罚款其违法行为轻微、罚款金额较小,相关处罚依
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
者社会影响恶劣,根据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前述
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五)成都海川环保处罚
(1)2023 年 10 月 9 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现
成都海川在成都市 2023 年 6 月 8 日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
色预警相关涉气工序全部停产期间,其涉气印铁和喷涂工序仍在生产。依据《成
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相关规定,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行
政处罚裁量标准》,决定对成都海川处以 2 万元罚款。
(2)2023 年 10 月 9 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现
成都海川注塑工序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未
正常运行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
规定,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决定对成都海川处以 6.02 万
元罚款。
成都海川已就上述事项完成整改并及时缴纳了相关罚款。
额缴纳了前述 8.02 万元罚款并已改正前述违法行为,同时认为该公司上述违法
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人员伤亡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属于严重环境违
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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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成都海川被处以合计 8.02 万元罚款违法行为轻微、罚款金额较小,相
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
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根据成都市蒲江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前
述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相关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对发
行人的持续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采取整改或者补救措施,不会构
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十、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一)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最近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71,069.53 84,060.75 -15.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6,070.35 -68,712.15 76.61%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6,740.77 -70,274.28 76.18%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一期营业收入较上期下降了 15.45%。其中,公司包
装科技业务和园林生态业务对利润表的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包装科技业务 园林生态业务
项目 合并利润表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71,069.53 63,989.29 90.04% 3,145.23 4.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070.35 2,284.42 -14.22% -16,375.54 101.90%
净利润
信用减值损失-应收账款 -19,863.91 -281.08 1.42% -19,588.39 98.61%
资产减值损失-合同资产 543.87 - 0.00% 543.87 100.00%
注:上表数据系按公司主体进行统计,包装科技业务包含部分相关的其他业务。
如上表所示,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包装科技业务,而亏损主要系
园林生态业务所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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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增大,部分酒类客户订单需求下降,导致包装科技及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同比
减少,同时,公司园林生态业务存量项目已基本完结,该部分业务实现收入较去
年同期大幅减少 33.76%,进而导致公司利润水平下降。
此外,公司因园林生态业务形成的合同资产和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应收款坏
账转回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并且 2023 年公司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
产减值损失合计超过 1.9 亿元。综上原因,公司最近一期的净利润出现亏损。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最近一期同行业可比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的变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变动比例
英联股份 1,421.19 -4,313.86 132.94%
嘉美包装 15,429.53 1,703.18 805.92%
宝钢包装 21,856.90 26,843.73 -18.58%
中锐股份 -16,070.35 -68,712.15 76.61%
注:上述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 2023 年及 2022 年年度报告
虽然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发行人同属金属包装行业,但各主营产品所面向
的细分市场客户不同,公司主要产品为酒类产品的防伪瓶盖,其他上市公司面向
包括饮料、食品、日化等终端市场的金属罐体、拉环盖等,因此相关指标具有一
定差异。
从上表来看,各公司净利润变动情况较为不同,其中嘉美包装和英联股份净
利润水平较上年同期增幅较为明显。根据公开市场信息,嘉美包装因 2022 年其
所服务的主要下游食品饮料客户销售受阻、终端消费需求不足,同时由于其部分
区域生产基地受内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出现停产、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导
致其 2022 年各项产品销售数量下降明显。而英联股份则在持续推进其产品结构
调整,扩大业务收入规模的同时,通过精益化管理,降本增效,使得其净利润水
平获得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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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公司来看,尽管净利润水平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但净利润仍维持亏
损状态。其主要原因仍受前述公司有关往期园林业务大额合同资产和应收款项所
形成的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大幅亏损影响。同时在收入方面,由于受到酒类
市场环境变化,导致公司部分客户需求变动,从而使得公司销量和收入在 2023
年度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但公司对泸州老窖等部分核心客户的产品销量较去年
同期有所提升。
(三)相关不利影响是否持续、是否将形成短期内不可逆转的下滑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营业收入下滑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主
要系酒类市场需求变化及园林业务大额合同资产和应收款项所形成的减值准备
引起的。
一方面,公司持续积极深入挖潜国内市场,在顺利进入水井坊、云峰酒业、
光良、郎酒、茅台保健酒等客户的供应体系基础上,着力开拓新的潜在酒类客户,
将积极扭转最近一期收入下滑的态势。未来,在宏观环境逐步回暖以及包装业务
在国内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公司也将进一步发力国际市场,如泰国、菲律宾、
缅甸等东南亚市场以及美洲、澳洲市场,保障业务继续持续向好发展,扭转营业
收入下滑的态势。
另一方面,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以及园林业务客户的偿付能力评估,
基于审慎性原则,对于贵州区域等财政资金较为紧张地区相关客户计提了减值准
备。今年以来,国务院、国家工信部及相关部门持续发布了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
企业拖欠民营企业欠款的各项政策要求,公司持续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回收款项,
包括成立应收账款催收小组、法律诉讼、和解谈判等方式,并向国家工信部所属
的清欠登记平台上报公司应收未收的欠款,寻求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近
年来,公司通过各项催款措施,已陆续回收部分欠款,若后续公司对于上述重点
地区的欠款回收问题得到突破,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因此,公司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相关不利影响不具有持续性,不属于短期内
不可逆转的下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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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3)第 000547 号),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965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鹏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210,526,315.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2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79,999,998.2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210,195.71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8,789,802.4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验证,
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 00004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 截止日余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金额 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牟平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烟台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牟平支行
合计 46,931.87 -
注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账号 378010100100667789)账户于 2023 年 2 月注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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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账号 14660078801300000442)账户
于 2023 年 2 月注销。
注 3: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账号 81601065301421009397)账户于 2023 年 8 月
注销。
注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账号 15286666668826)账户于 2022 年 12 月注
销。
注 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账号 38020188000637372)账户于 2022 年 6
月注销。
注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账号 8110601014101158709)账户于 2023 年 7
月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根据上
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
分别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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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6,878.98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6,901.8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728.7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7.0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净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际投资金额与 使用状态日期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或截止日项目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金额的差额 完工程度)
华阴市城乡环境综 华阴市城乡环境综
合治理 PPP 项目 合治理 PPP 项目
华阴市城乡环境综
合治理 PPP 项目
瓶盖产品曲面印刷 瓶盖产品曲面印刷
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瓶盖产品曲面印刷
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合计 46,878.98 46,878.98 46,901.87 46,878.98 46,878.98 46,901.87 22.89
注 1、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PPP 项目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已终止。详见本节“(三)、2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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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次会议审议,并经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PPP 项目”及“瓶盖产品曲面
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并将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如下:
(1)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PPP 项目
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PPP 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申请并获得银行配套项
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3.3 亿元,期限 12 年,除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外,公司
亦同时使用本项目贷款资金投入建设。预计后续项目配套贷款资金能够满足项目
建设需求。因此,经综合研究公司决定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华阴市城乡环境
综合治理 PPP 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受全球经济形势影响,设备生产厂家无法及时供货,采购进度推迟,导致本
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低。为满足客户需求,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了部
分国产设备以保证项目分步推进。由于客户生产规划和产线需求有所调整,近几
年不会大幅新增对曲面印刷工艺的需求,且公司已投入的国产设备能够完全满足
其现有需求。因此,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实施瓶盖产品曲面
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差异原因
金额
金额的差额
华阴市城乡环境综 4,282.07 4,28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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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治理 PPP 项目
瓶盖产品曲面印刷
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14,000.00 14,000.00 -
闲置募集
补充流动资金 26,728.74 26,751.63 22.89 资金产生
利息收入
合计 46,878.98 46,901.87 22.89 -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19,603.6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
和信会计师出具了和信专字(2020)第 000832 号《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鉴证报告》。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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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不超过 26,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2 年 6 月 9 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经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
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并将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余
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将上述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26,751.63
万元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结算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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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预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万元) 实现效益 计效益
累计产能利用率 年度利润总额 2023 年 1-
序号 项目名称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华阴市城乡环境
综合治理 PPP 项目
瓶盖产品曲面印
项目达产后新增收入 1,769.91 万
元,内部收益率(税后)18.27%
项目
注 1:受经济形势及根据地方政府相关要求项目建设进度放缓等因素影响,项目施工进度晚于预期;同时,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而使用项目贷款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产生大额利息费用,导致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PPP 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2:受全球经济形势对项目投资进度造成影响以及客户需要变化影响,公司终止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注 3:偿还银行借款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偿还银行借款,可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满足公司生产经营
发展的需求。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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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借款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经
营及偿还银行借款,可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满足公司生产
经营发展的需求。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PPP 项目受经济形势及根据地方政府相关要求项
目建设进度放缓等因素影响,项目施工进度晚于预期;同时公司获得 3.3 亿元政
策性银行长期项目贷款,使用项目贷款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产生了利息费用,导致
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PPP 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
比较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鉴证结论
中锐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
反映了中锐股份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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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管趋严,工程类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及融资压力,使得近年来国内园林工程行业
整体处于收缩状态。公司前期承接了较多园林生态业务,垫付了大量建设资金,
由于资金回笼困难,导致公司背负较大金额的有息负债,面临较大的债务压力。
由于背负了较大金额的有息负债,导致公司利息费用支出较多,报告期内公
司利息费用支出分别为 11,626.32 万元、11,533.81 万元和 11,177.29 万元,较大
金额的利息费用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盈利能力。
受政策及市场变化影响,园林工程行业整体处于收缩状态。通过主动收缩园
林生态业务,公司重新聚焦包装科技业务,整体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未来将持续
探索进入饮料、保健品等新领域市场,进一步扩大包装科技业务的市场领域和市
场空间。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近年来由于园林工程业务回款困难,导致公司债务压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
降低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影响了公司业绩,限制了公司的融资能力,使公司面
临较高的财务风险。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偿还有息负债,将有效提升公司
偿债能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未来融资能力。
自 2023 年初以来,酒类、饮料和保健品等消费行业已开始逐步复苏,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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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需求逐步增加。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
做大做强包装科技业务,为公司未来业绩提供动力。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087,953,783股,苏州睿畅直
接持有公司17.7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将得到提升,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公司控制权
稳定。同时,此举有利于提振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信心,进而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
利益。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截至本募集说
明书签署之日,苏州睿畅直接持有公司17.7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
畅基本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
(二)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除公司在深交所网站发布的定期报告或临
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苏州睿畅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未发生
其它重大交易。
公司与苏州睿畅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内容摘要如下: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就本次发行股票事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合同》。
(二)认购金额、认购方式、认购数量及价格、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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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诺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3,000.00 万元(含本数)。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即甲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1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如甲方股票在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乙方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认购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作
舍去处理。
乙方本次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3,000.00 万元(含本数),认购数量不超过
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股票发行数量为准。
如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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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
相应调整。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持有的甲方股份数量未超过甲方总股本的 30%,乙
方承诺本合同项下所获得的认购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持有的甲方股份数量超过甲方总股本的 30%,乙方承诺
本合同项下所获得的认购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同时,
乙方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所认购股份转让的其他限
制或禁止性的规定。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经发行人及认购人加盖公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即
为成立。本合同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后立即生效: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及本合同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如需要,乙方免于发出收购要约获得甲方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同
意。
以上条件均满足后,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合同生效日。因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的颁布、修订导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需的审批及同
意注册发生变更的,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的规定为准。
(四)合同附带的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不适用。
(五)违约责任条款
向特定对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向有权部门撤回申请材料;或者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未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者本次发行因
审核原因未获得有权部门审核/注册同意,则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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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责任。
门的规定、决定或要求发生重大变化而不能向认购人发行本合同规定的认购人认
购的股票,不视为发行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但发行人应将认购人已缴纳的认购
款项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按活期利率)返还给认购人。
作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重大遗漏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
责任。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的相
关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足额赔
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及合理支出的各种费用。
前款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本合同一方订
立本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深交所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
会注册同意后批文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1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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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为不超过
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股票发行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作相应
调整。
(五)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发行对象将以现
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六)限售期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苏州睿畅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未超过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30%,则其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若本
次发行完成后,苏州睿畅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则其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以满足《收购管
理办法》中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要求。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3,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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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九)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苏州睿畅已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拟以不超过
股份认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及
股东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及股东表决通过。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苏州睿畅直接持有公司 17.72%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钱建
蓉先生直接持有中锐控股(其持有苏州睿畅 100%股权)80%股权,可通过中锐
控股、苏州睿畅间接控制公司 17.72%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全额认购。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
额及发行底价测算,预计本次向苏州睿畅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65,175,718 股,发
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进一步扩大至 33.85%,
钱建蓉先生通过中锐控股、苏州睿畅间接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将同步扩大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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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发行对象本次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根据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苏州睿畅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及苏州睿畅出具的说明,苏州睿畅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
来源于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认购资金不属于来源于股权质押的情形。
同时苏州睿畅控股股东中锐控股已出具声明:“苏州睿畅作为上市公司本次
形,并将通过依法自有/自筹资金完成本次认购,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或结
构化安排方式参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其他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
利益相关方向苏州睿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同时,鉴于苏州睿畅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外,未开展其他实际经营业务。中
锐控股作为其控股股东,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中锐控股承诺,在上市公司本次
程序后,中锐控股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向苏州睿畅增资、借款等方式确保其足额、
及时的完成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认购工作。”
八、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出具的有关承诺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苏州睿畅已出具承诺,其参与本次发行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
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三)不当利益输送。
九、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
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
据《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
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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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3,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近年来由于园林工程业务回款困难,导致公司债务压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
降低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限制了公司的融资能力,使公司面临较高的财务风险。
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偿还有息负债,将有效提升公司偿债能力,优化公司
财务结构,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自 2023 年初以来,酒类、饮料和保健品等消费行业已开始逐步复苏,下游
客户需求明显增加。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
做大做强公司各类经营业务,为公司未来业绩提供动力。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苏州睿畅直接持有公司 17.72%的股份,为公
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的持
股比例将得到提升,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同时,此举有利于提振
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信心,进而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不存在为持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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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形;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不会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
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
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与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和标准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
内部控制程序。同时,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
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
债。通过本次发行,有助于降低公司有息负债,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资
本结构,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实力,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保持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研发、采购、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保持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
面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实质性影
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及资产净额将有
所提高,公司资金实力得到增强;同时,可减少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债务融资的
财务费用,使公司财务结构得到优化,未来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整体实力得到
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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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
结构及业务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
负债。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助于降低公司有息负债,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
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实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涉及对公司现有业务及资产的整合,不会导致公司主
营业务方向发生变更。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增加,股东结构将发生
一定变化,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公司暂无其他因本次发行而修改或调整公司章
程的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使公司的股东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将增加与发行数
量等量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发行前,苏州睿畅直接持有公司 17.72%股份,
为公司控股股东。钱建蓉先生直接持有中锐控股(其持有苏州睿畅 100%股权)
制人。
本次发行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全额认购。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
额及发行底价测算,预计本次向苏州睿畅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65,175,718 股,发
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进一步扩大至 33.85%,
钱建蓉先生通过中锐控股、苏州睿畅间接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将同步扩大至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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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
行后,不会对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
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本次发行
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
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进一
步扩大,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整体实力将
得到增强。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负
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
风险的能力,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增强未来的持续
经营能力。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净资产将增加,短期内可能导
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被摊薄。但本次募集资金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
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资金实力,为公司持续稳定扩大业务经营规模、
持续推进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以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
进而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由于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的筹资活
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并有效缓解公司有息负债带来的财务压力,公司总体现
金流状况将得到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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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
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完善、人员机构配置完整,具有完全自主的独立经营能力。
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情
况均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除存在控股股东因参与本次发行产生的关
联交易外,公司不存在因本次发行新增其他关联交易的情形。
四、公司的主要业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
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情况或公司为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
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会产生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
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下降,有助于公司降低财务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亦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
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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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酒水饮料等消费市场与宏观经济关系密切。宏观经济波动将直接影响国内消
费者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消费者信心以及消费支出结构,从而影响酒水饮料等
消费市场及上游相关防伪包装行业整体发展,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受宏观经济形势
影响而出现波动的风险。
二、合同资产和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导致的减值损失风险
一方面,公司已提供施工服务的园林生态项目,因业主方未及时确认进度、
验收和结算滞后,形成了大量的合同资产。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金额为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金额为 156,016.45 万元,长期应收款金额 78,551.81
万元,以及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核算的长期应收款金额
公司将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对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计提资产减值或信用减值
准备,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当期效益受损。目前公司园林生态业务板块主要客户多
为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虽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各级政府平台公司完成对
民营企业欠款的应清尽清工作,但公司在贵州等地区到期的应收款项余额仍较大,
一旦出现无法及时清偿的情况,将对公司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三、经营业绩持续亏损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68,260.00 万元、84,060.75 万元和
资产减值损失后,同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6,242.38 万元、
-68,712.15 万元和-16,070.35 万元,呈持续亏损状态。鉴于报告期末公司园林生
态业务应收账款余额仍较大,如后续回款不及时或部分难以收回,仍会对公司扭
亏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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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园林生态业务诉讼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为 61,465.69 万元,占同期总负债的 23.77%,
主要系行业特殊的结算支付模式所致,公司在对园林生态项目进行工程施工过程
中,需要进行垫资。但是公司在贵州等部分地区的应收款项回收延期,导致公司
无法相应支付上游供应商或相关承包主体的款项,公司将面临供应商或相关承包
主体的诉讼的风险。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防伪瓶盖制造业务主要原材料为铝板、涂料、油墨和塑料等。铝作为基
础原材料,价格随宏观经济波动表现出相应的周期性变动规律。未来,铝价格若
呈现较大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从而影响到公司盈利水平
和经营业绩。
六、人才流失影响公司发展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团队的行业经验、专业知识和勤勉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较
为重要。若未来受发展前景、薪酬福利和工作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管理
和专业技术人才可能出现流失的情况,从而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培养、储备、薪酬福利、职业晋升机制,提升公司管理人
才、技术研发人才、营销人才的综合素质,以保障业务扩展和发展。
七、业务拓展风险
公司基于酒类瓶盖包装的业务基础,积极拓展产业协同业务,组建了核心管
理团队,但是新领域可能面临宏观环境的变动和行业政策调整的风险,同时由于
产品推出、品牌业务的建立与运营推广的周期较长,存在新业务的管理控制、品
牌或商标被侵权或发生纠纷、投入产出不达预期的风险。
八、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均得以增加,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可
能无法立即实现同步增长,公司在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存在下降的可能,即期回报
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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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股价波动风险
公司 A 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股票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
不仅受到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同时受到经济周期、通货膨胀、国家
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
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
间周期方能完成,因此公司的股票价格存在若干不确定性,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
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十、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持有公司 192,823,779
股,其中累计质押股份 134,583,581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69.80%。虽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但
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经营业绩及 A 股二级市场环境等因素综合影响,在质押
期内股价存在较大波动的可能性,从而使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价值因股价波动发
生变化,出现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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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钱建蓉 贡明 朱亚辉
孙伟厚 卞世军 罗田
钱志昂 朱永新 刘胜军
全体监事签字:
田洪雷 曹敏凌 沈祁钰
除担任董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朱 拓 周科轩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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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实际控制人签字:
钱建蓉
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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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刘蕴松
保荐代表人:
祁俊伟 李海宁
法定代表人:
范 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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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
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裁(总经理):
薛 臻
董事长签字:
范 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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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
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姜 莹 叶 锦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顾珈妮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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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
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
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学伟 姜益强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 晖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的声明
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
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安排股权融资,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公司将通过保证现有业
务长期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完善利润分配制
度等措施,积极应对行业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
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
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及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合
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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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推进现有包装科技业务,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公
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
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
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
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
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证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积极回报股东是公司的长期发展理念,公司已建立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利
润分配制度,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
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22〕3 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未来三
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 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制定原则和具体规划内容,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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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做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
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
要求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
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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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之“发行人董事会声明”之盖章页)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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