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恩电气: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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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392,000 元,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9,2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
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4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灵山路 958 号融汇 898 创意园 1 号楼
   咨询联系人:黄圣植
   咨询电话:021-5897960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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