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9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 2023 年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对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财务数据无影响。
一、概述
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
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更正内容主要如下:
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遗漏披露了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31,320,394.52元,因此需要对2023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调整。公司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对非金
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应调增31,320,394.52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
经常性损益(税后)相应调增27,756,122.99元。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 2023 年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对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财务数据无影响。具体如下:
净利润由 246,620,536.70 元调整至 218,864,413.71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 1.08%变更为 0.96%,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由 0.11 元变更为 0.10 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稀释每股收益由 0.11 元变更为 0.10
元。
(一) 对 2023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影响
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 433,970,874.27 433,970,874.27
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7,516,000.00 -7,516,000.00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
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257,498.06 -34,257,498.06
小计 735,332,961.78 766,653,356.30
所得税影响额 175,821,820.07 177,879,353.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0,793,836.34 42,300,574.72
合计 518,717,305.37 546,473,428.36
(二) 对 2023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的影响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更正前 更正后 更正前 更正后 更正前 更正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1.08 0.96 0.11 0.10 0.11 0.10
股股东的净利润
(三) 对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其他调整
根据上述更正,公司已同步调整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二节、第三节、第
十节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摘要第二节、第三节中的对应内容或表述。本次会计差
错更正事项对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无影响。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更正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的结论性意见
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
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宁波
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4]第ZA12890号)并发表鉴证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说明
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
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
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