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
人”
)作为正在对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恒润”
“公司”
“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对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
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宋永新、刘晓
(三)现场检查人员
刘晓、张恺、史径宇、张昊昕
(四)现场检查时间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
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
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
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财务管
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要求及职责,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制度中
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
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会计师出具的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是否存在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说明,
查阅会计师关于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情况的专项报
告,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经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
发现明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
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
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
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持续督导期间及期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生变更情况如下:2023 年
调减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纬恒润南通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的金额 60,000.00 万元,将该等募集资金通过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经纬
恒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经纬”)增资及借款的方式投资于新增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经纬恒润天津新工厂”;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新增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汇祥道南
侧、瑞雪路东侧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纬恒润天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
下简称“研发中心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
构,并将研发中心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 2025 年 2 月延长
至 2027 年 2 月。相关内容公司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及时披露。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
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基于前述检查
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
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和重大对外投资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年审会
计师、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基于前述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违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经营场所,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
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
经营状况,就回款情况、主要经营数据等对会计师进行访谈。
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725.66 万元,较去年同
期下降 192.17%。汽车电子行业技术发展持续更新迭代,公司为保持自身技术的
先进性并更好地迎合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在智能驾驶、车身域控、新能源和动力、
底盘域控、自研工具、L4 业务等关键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研发项目数量保持
增长;同时,公司注重对高层次人才的储备和培养,报告期内公司人数较去年相
比有较大增加,其中研发和技术人员增加一千余人。技术研发投入和人员数量的
快速增长导致公司研发费用金额较去年同期增长超 3 亿元,对报告期内净利润产
生了一定影响。公司已就相关情况在《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
《2023 年度业绩快
报》
《2023 年年度报告》等公告中予以披露,保荐人提示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
险。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所属行业市场变化、下游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可能带来不利影响的其他因素。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经营策略,
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防范相关经营风险。对于公司未来业绩波动的情况,公司
应当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
利益。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
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基于前述检查工作,保荐人未在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其他根据《证券发行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中,公司配合提供了前述检查材料,配合完成了本报告所述访
谈、实地查看等其他检查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会计师配合了保荐人的访谈,并提供相关必要的资料。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本次现场检查就相关事项的结论,请参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
项及意见”、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宋永新 刘 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