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信股份: 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23,125,02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姓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4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且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
未发生变动。
   七、每股收益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每股收益未发生变动。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 2000 号
 咨询联系人:程秋高、王锐
 咨询电话: 021-68586632
 传真电话: 021-58073019
  九、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良信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