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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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4-098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雍正先生,实际控制人之一致
行动人、董事丁江伟先生,董事会秘书赵楠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雍正先生;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董事丁江伟先生;董事会秘书赵楠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和长期投资价
值的信心,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5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人民币 1,08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2,16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正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3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80,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816%,增持
金额为人民币 6,050,510 元(不含手续费);赵楠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 1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73%,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雍正先生、丁江伟先生、赵楠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
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丁江伟先生;董事会秘书赵楠女士。
  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亦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维持资本市
  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持公司股份,增持主体雍正先生、丁江伟先生、赵楠女士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人民币 1,08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2,160 万元。其中,雍正先生增持公司股份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含);丁江伟先生增持公
  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含);董事会
  秘书赵楠女士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 万
  元(含)。
  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禁止增持的期间之外)实施完
  毕,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的情形,增
  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明细如下:
                       增持前            本次增持股票数量及金额                 增持后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已增持股数         已增持金额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元)  (股)   比例
雍正    董事长、总经理 26,631,087     26.83%   132,900   4,196,024   26,763,987   26.97%
丁江伟      董事      8,803,358   8.87%    180,200   6,050,510   8,983,558    9.05%
              未持有公司
赵楠    董事会秘书           -   17,200    628,426      17,200   0.02%
               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
 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
 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生变化。
 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雍正先生、丁江伟先生、赵楠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进展的告
 知函》。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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