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诚达药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科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保荐代表人姓名:范国祖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同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对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165 号),
函》
要求公司就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制定的主要考虑、确定
依据及其合理性等事项进行说明。
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提及
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及落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实,并于 2023 年 5 月 4 日披露了《诚
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0 日
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 2023 年以来
新修订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
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规则进行了重点讲解。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经核查,因受市场
竞争影响,左旋肉碱系
列产品的价格下降幅度
较大,从而导致公司业
绩有所下滑,公司业绩
现营业收入 41,430.18
万元,较上年上升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较,公司业绩波动不存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况) 在明显异常。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
下降 14.56%。
注上市公司的业绩情
况,并督导上市公司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是 不适用
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金缴纳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海监管局对光大证券出具《关于对光大
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
证监决〔2023〕37 号)。光大证券已通
过研究制定新三板挂牌项目遴选标准
和负面清单、全面梳理新三板业务规则
体系要点和公司新三板存量项目等措
施,提高新三板项目质量,进一步提升
督导工作质量。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苏监管局对光大证券出具《江苏证监局
项及整改情况 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71 号)。
光大证券已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说
明。公司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的现场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相应
核查程序,从多维度多角度对持续督导
相关事项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与论证,
及时发现上市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违规
情形,督促并组织上市公司及时整改,
同时向监管机构及时沟通和汇报。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杨科 范国祖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