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4-025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在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5)。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岗位调整,且 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 1,03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共计 8,439,453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下午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除外)
件园 21 号楼启明星辰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婧、赵一帆
联系电话:010-82779006
邮箱:ir_contacts@venustech.com.cn
邮政编码:100193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
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