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6 日下午 16:30 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 8 号公
司 5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云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议案获得
通过。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实施激励计划能够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
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该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5 月 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议案获得
通过。
与会监事认为,制定《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是为了
保证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5 月 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议案获得
通过。
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
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备查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