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占东鹏控股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东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
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
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司法》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
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
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 司 《2024 年 股 票期 权激 励计 划激 励对 象名 单》 详见 同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