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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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4-039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长、总经理黄源浩先生提议
                 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期限为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500 万元~5,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069,98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27%
累计已回购金额          3,057.65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3.23 元/股~33.42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 43.80 元/股
(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含)。其中,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经 济 参 考 网 ( www.jjckb.cn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
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1,2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400 万元(含)”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经 济 参 考 网 ( www.jjckb.cn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
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回购股份 398,92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9.50 元
/股,最低价为 23.23 元/股,支付的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0,587,107.00 元(不含
交易佣金等费用)。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69,980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0.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3.42 元/股,最低价为 23.23 元/股,支
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576,470.43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份回购规则》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
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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